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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章 》法律责任 【 《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二条《  单位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市公积金中!心给予处罚 】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【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一款、】第二款第十二条第】二款规定的》。责令限期补缴并自应!。缴存之日起按日缴】纳欠交额千》。分之三?的滞:。纲,。金;逾期仍不缴【存的可?以依法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执行;【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挪【。用职:工缴存的《住,房公积金或者住房】公积金贷款》的责令限期》返还本息《。并按挪用金额—处以百?分之十以上、百分】。之二十以下的罚款;!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出【。。具虚假证明提—取住房?公积金?的,处以违法提》取金额?二倍以上《至三倍以《下的:罚款 》 ,   《  单位有上款第】(二:)项、第(三)【项所列行为的除由】市公积金中》。心给予处罚外并由所!在,单位的上级》主管:。。部门对单位负责【人或直接责任人给】予行:政,处,。分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! 职工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》五条规定提取本人】住房公积《金存款余额的—由,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!期退缴 【   《 , 第三?十四条  受委托】银行违反委托合同】依,照委托合同》的约定追究》其违约?。责,任 《     因】受委托银行的过错造!成单位或者》职工的?经济:损失的?受委托银《行应当依法承担【民,事责:任 ? ,    — ,第三十五条  市】公积金?中心不?履行:规,定职责的《由,市,人民政府责令—其纠正?并且追究领导人或】直,接,责任人的行》政责任?;挪用住房公—积金的由市人民【。政府责令改正没收违!法所得对《领,导人或直接责任【人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》法追:究刑事?责任造成经济—损失:的应当依法承—担,民事责任 】 : ,   住房公积【金的:管,理,。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由: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:级主:管部门给《。予行:政处分 】   ?  第三《十六条 《 违:反本:条例:规定应给予治安管理!处,罚的由公《安机关依法处理;】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七条 》 当事人对》市公积金中》心的行政处罚—。决定不?服的可?以,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或者提【起,行政:诉,讼 》   《  当事人处罚【。决,定,书送达之日起十五】日内不申请复议、】不,向人民法院起—诉、又不履》。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!公积金中心可以【依,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?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