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增:量指标管理
!
— 第?十七条
—
?
? 节能车—增量指标以摇号【方式配置普通车【增量指标《以摇号和《竞价方式配置—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!通车增?。量指:标分:别,摇号
《
《 《指标管理《。机构应当在摇号【。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!布摇号和竞价—结果并向取得—中小客车指标—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!标证明文件
!
,。
, : 第十八条
!。
— 单位增量指标!和个人增量指标分别!摇号:每月1次《。
?
— 指标管理机—构应:。当在每?月9日之《前,公布当?次增量指标的计划配!置数:量并于每月26日】组织摇号当》日为非工作日—则相应顺延》摇号由公证》机构依法《予以公证
—
摇!。号时间或者地点【因故发生《变化的?指标管理机构—应当提前向社会【公,布,
,
》 : 第十《九,。条
《
— , 申?请人可以在指—定网站查询》摇号结?果
:
【 第二十条— ,
【 ? 竞价所得收入【全额缴?入市本级《。财政实行收》支两:条线管?理专项?用于: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!出
:。
《
第二十一!条, :
》。
》单,位不得使用财政【资,金参加竞价
!
《 :第二十二条 【
,
— 指标管理机】。构可以委托具有相】应,资质条件的竞价机】构承担竞《价的具体《实施工作
】
第【二十三条《
【
: 竞价机构应】当在每月18—日,之前发布增量指【标竞价公告公告应】当包括?投,放指标数、竞—价,时间、报价和缴款方!式,以及其他有》关注意事项等—内容
—
》 第二十四》条 ?。
】 申请参加竞【价,的单位和个人—(以下简称》竞买:。。人,。)应当按《照竞价?公告规定的》时,间、方?式和要?求参:与,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!按,照竞价公告》规定的时间、方式和!要求以每个申—请编码2《000元的》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!
】 :每个竞价指》标设:保留价10000元!不设最高限价
】
《 第二—十五条
—
!。竞,价,机构每月25日组】织1次增量指标【竞价当日如为非【工,作,日,则相应顺延
【
?。
, ? 增量?指标竞?价按照单位》和个:人分别竞《价
! , 第二十六条 【 ,
— 《竞价采用网上报价】方式进行遵》循“价格优先、时间!优,先”的成交原—则当次增量指标投】放数量内按照竞买】人的最终《有效报价《金额:由,。高,到低依次《成交最终有效报【价金额相同的按照】报价时间先》后顺:序依次成交竞买【人报价金额》和时间以竞价系【。统服:务器记录为准
!
》 :竞价:公告:规定的竞价时—间截止后竞价机构】应当按?。照竞价成交》原则计算《出竞价成交结果及】时向:买,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!果
》
竞价由!公证机构依》法予以公证
—
【。 , 第二?十七条 《
】 买受人—竞,价成交后应》当在竞价《公告规?。定时间内缴清竞【价成交相关款项【
:
竞!价机构应当》按竞价公《告规定的方式—和时间向竞买—人全额退回竞价保】证金本息
—
买!。受人未按照》竞价公告规定缴【清竞价成交》相关款项的》保证金本息不—予退还全额》缴入市本级财政【专项用于城市公共】。交,通事:业支:出
【 , 第二十八【条 ?
》
》指标:管理机构应当在竞】价成交结束后—5个工作《日内公布竞价—结,。果,并在买受《人,缴清:竞价成交相关款项】后出具指标证明【文,。件,
】 第二十九条【
?
,
《。 未能—成功配置及》。逾期未使用的—普通车增《。量指:标指标?管理机构应当—收回按?。照原:配置方?。式纳入下《一,。次配置
《
》 《。未能成功配置—及逾期未使用—的,节能车?增,量,指标指标管理—机构应?。。当收回并《。将,其,调,整为普?。通车增量指标—纳入下一次摇号配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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