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第二章 【指标申请及资格【审,核 !    第》。六条   【 ?   ? 单位和个人需要取!。得本:市中小客车指标的】应当:按,照本办法向指标管理!机构提出申请—  【 ,  第七条》    !   申请增—量指标?的单位和个人应【当按照以下程序【进行: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。)选择指标》类型提出申》请获取申请编码;】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审核—通过后确认申请编】。码,为有效编码; 】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《凭有效编码通过摇】号,或者竞价取得—增量指标 》   【  个人只能选择一!种指标类型提—出申请并获取1【个申请编码 —。 , 《   ? 单:位和个?人申请退出》增量指?标配置的《应当:在指标?配置当月2》0日之?前提出需要改—变申请类型的应【当退出原《申请后?重新提出申请 】    【。 每月9日之—后提出申《请的纳入下》一次指标配》置 :     !第,八条   】     单位】。和,个人申请指标应当在!指定网站提出申【请需:要,到场签?认或:者提:供书面资料》的以及不具备上【网条件或者上—网能力的申》。请人应当通过电【话预约到《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!提出申请《 《     指标管!理,机构因?。故对申请方式进行调!整应当提前向—社会公布 !     》单位和个人》申请信息发生变化】的,应当:及时:登录指定网站—或者到指定》的对外办《公,窗口进?行变更 【 ,     》第九条? , , :     2!年内没?。有发生逾《期未使用以摇号方】式,取得的?增量指标的》行为并且符合—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!可以申请增量—指标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一):企业具有有》效的税务登记证【书和登?记,地址在?本市行政区》域范围内的有效组织!。机构代码证书—上一年度向本—。市,税务部?门实际缴纳税款总】额共计1万》元以上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新注册的企!业具有?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!。和登记地址在本【市行政区域范围【内的有效组织机【构代码证书注册【当年向本市》税务部门实际缴【纳税款总额共计1】万元以上; —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社会】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!登记地址在》本市行政区域范围】。内的有效组织机构代!码证书;《 ?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, (:四,)向本市税务部【门实际?缴纳税款总额—不符合第(》一)项?。、第(二)项规【定的企?业其固定《。资产投资统计—基层标?准表中上一》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!域累:计完:成投资额超过5亿元!并取得本市》经贸部门的核—实凭证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向本市税务!部,门,实际缴纳税款总额】不符合第《(一)项、第(二)!项规定的已在本市】工商:部门注册登》记企业当年》新开工5亿》元以上工商》业投资项目已完【成投资?合,同,签订、项目手续【完备并?已取得本市经贸部】门的核实凭》证 《   》 , 第十条   【 ?   《 , 单位一个配置周】期内增量指标的申请!编码总数应当—按照以下规》则之一确定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】企业上?一年度向本》市税务部《门实际缴《纳税款总额》共计1万元以上的】可以申请《1个:编码税款《。总额每增加50【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!码;: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新注册的企业在】注册:当年向本市》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!款总额共计》1万元?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!编码税?款总额每《增加50万元可以增!加1个编码; 【。 :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三)事业单】位、社会团体和其】他组织可以申请1个!。编码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四)符合【本办法第九条第(四!。),项,规,。定的企业《其上:一年:度在本市工商业【领,域累计完成投资【5亿:元,的可以申请1个编】码累计?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!亿元可以增》。。加1个编码》累,计不超过《。4个编码《。   】 ,   ?  (五)符合本】办法第九《。条第(五)》项规定的《企业其当年》新开工商业投资项】目投资?额5:亿元以上的可以申】请1个?。编码投资额10【亿元以上的》可以:申,请2:个编码 【     —第(一)项、第(二!)项对应企》。。业申请编码数累【计达:到8:个后税款总额每增】加200万元—可,以再增加1个—编,码,;累:计达到12个后税款!总额每?增加:。1,000万元可以再】增加1个编》码   !  单位取得增量指!标后相应核减该【配置周期内的—申请编码数量—。   】  第十一》条,   】  :  :符,合,以下条件的个人【可以申请增量指标】 ? ?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一)住【所地:在,本市; 》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二)已取】得有效机动车驾驶】证,。。。;   !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(三)?名下没?。有本:市登记的《中小客?车或名下本》市登记?的中小客《车均登记为强制注】销;  !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名下没有】持有有效的中—小客车指标或不【具有更新指》标申领资格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,2年内没有发生逾期!未使用以《摇,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!标的行为《 ,   【  :住所地?。在,本,市的情形包》。括 :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一)本市(含【增城市、从化市)】户,籍人员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驻穗部【队(含武装警—察,部队)现《役军:人; ?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三)?持有效身份证—。明并在本《市连续居住3年以】上且每?年累计居住》9,个月以上的》港澳台居民、华侨】和外国人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在穗已申报!有效居住登记持本】市有效?广东省居住证—并在本市连续3【年以上缴《纳(不含补缴)基本!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!籍人员; ! ,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五)在本市【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!取得市?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!部门有效证明的高层!次人才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《 《     —单位和个人名—下,在本市登《记的中小客》车被盗?抢后符?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选!择增:量指标?提出申请并获取1】个申请编码 【  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 (一—)取得县级以—上公安机关出具的】被盗抢证《明并已到市公安【机,关交:通管理部《门办理被盗抢—车,辆,登记业务《;, : 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二)书面》承诺:追回被盗抢车辆【后放弃所选》择指标?的申请资格或者放弃!已经取得的指—标或者在使用—。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!被追回车辆中择【一转移过户》、报废或者》。变更迁出本市并【承担全?部费用? :     根!据前款?第(二)项规—定办:理车辆转《移,登记、注销》登记:或者迁出《本市变更登记后不产!生,更新指标单位凭【前款规定获》得的:申请编码不计入【本,办,。法第:十,条规定?的申请编码数量 】    】 ,第,十三:条   【。     —。指标管理机构归【集当次配置的指标】申请并于每月8日2!4时之前《。将已取得申请编码】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!信息分?别发送到公安、【国税、地税、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!。、质监及《其他相关部门—进行资格《审核: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 】 ?     市公安!机关户政管理—。部,门负责审核申请人】。本市户籍信》息以及非本》。市,户籍人员《办理有效《居住登记和》居住证?信息:;市公?安机关出入境管理】部,门,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!、华:侨、外国人的身份】信息:和在穗居住情—况,;市:公安机关《交,通管理部门负—责审核车辆信息和】个人的驾驶证件信】息,;国:税、地?。。税部门负责审核【纳税信息;市人【力资源和社》。会保:障部门?负责:审核基本医》疗,保险参保信》息;市质监》。部门负责《审,核组织机《构代:码证信?息   !。 , 审核?部门应当《。自收到申请》人信息后8个—工作日内《完成审核并将审核】结果:反馈指?标管:理机:构,其中对?通,过审核的申》。请人信息确》认,其申请编码为—有效编码;未通过】审核的说明原—因 —    《 需要提请》上级部门或者非【本市属?单位配合审核—申请人信《息的上级《部门或者非》本市属单位审核时】间不:计入: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! —   ? 第十五条 —    !  指?标管理机构应当归】集审核部门》反馈的审核结果于每!月2: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!请人公?布资格?审核结果申请人【对审核?结果有异议的—应当自?公布之日起5个【工,作日:内,按指标管理》机构规定流程提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申!请的视为《无异议经复核异议】成立的?增量指标申请指【标管理机《构应当将其纳入【下一次配置;经复】核异议成《立的其他指标申请指!标管理机构应当按规!定出具?指标证明《文件:;异议不《成立的应当》在复核意见中说明】理由 【   ?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 《  》  : 单位?已获取的有》效编码?未取得指标的保留】。至当年12月31】日保留期内自动【。。转入下一《次配置保留期满后自!动失效单《位应:当,重新申请 ! , ,  : 个人?已获取的有》效编码未《取得指标《的保留?3个月在保留期内】自动转?入下一次配置保留期!满,后需:要延长有效》期的应当在保留期】满前登录指定网站】或者:在指定?的对:外办公窗口》申请延期自资格审】核通过之《日起延长有》效期3个月未及【。时申请延期的—上述编码自动失效个!人应当重新申请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