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更新指标【管理
!
第—三十条
】
— 单位和个人将名】下在本市登记的【中小客车办理转移】登记、?注销登记或者迁出】本市的变《更,登,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!车的应当自》指标管理机构—。收到车辆完成办理】转移登记、注—销登:。记或者迁出》本市的变更登记信】息之日起6个月【内由:原,车辆所有人提出申】请符合?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直!接取:得,更新指标逾期—未提出申请的视为】自动放?弃更:新指标申领资格
】
!第,三十一条 》
》
》 2012年6【月30日之前—已在本?市办理车辆登记的】个人可以自》2012年7月1日!起10年《内按规定不》限次数申领更—。新指标逾期不—能,取得更新指标
【
《
: , 2012年7月!1日之后在》本市办理车》。辆登记(《凭更新指标办理车辆!。登记除外)的个【人可以自车辆办【理登记?之日起10年内按】规定不限次数—申领更新指标逾【期不能取得更—新指标
! ?。 第三十二条—
?
】 已在本《市登记的出租车、公!共汽车、新能源【车,办理转?移登记、注销登记】或者:迁,出本市的《变更登记《。后不产生更新指标】。
【。 曾被》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登记为》强,制注销的中小客车】在办理注销登—记后不产生更—。新,。指标
】 第三十【。三,条 ?
,
,
,
? 对于—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!申请取得更新指标】的个人?在提出更新指标【申请前向指标—管理机构办理—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!格手续?后符合?本办法?。规定条件的可—。以申请增量指—标
?
?
》第三十四条》
》
:
单位【和个人提出更新指】标申请后指》标,管理机构应》。当根:。据,市公安?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提供的车辆转移【登记、注销登—。。记或者迁出本市【的变更登记信—息以及原车辆登【记使用的《指标:类型等信息3—个工作?日内完成审核审【核合格的发放更新】。指,标证明文件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