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!。
第一!条
》
为!缓解交?通拥堵、落实公交】优先和节能减排政】策,、改善城市大气环境!根据本市道路—交通实际制》定,本办法
【。
《 第二条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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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市》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!客车:实施: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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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
【
:
中小【客车指标《。分为:增量指标、更新指标!和其他指《标
—
: 增《量指标包括》。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!通车增量指标
】。
更!新指标是指》单位和个人》。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!中小客车办理—转移登?记、注销《。登记或迁出本—市的:。。变更登记后按规定】申领的指标;
】。
【。 其他指标是指【符合本办法规定条】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!定直接申领》的指标?
?。
第】四条
【。。
《 , 中?。小客车?增,量指标的《配置周期、》额,度及方式如下
【。
! ? (一?)中小?客车指标以12个月!为一个配置周期每】个配置?周期内增量指标【配置额?度为12《万个按月度平均【分配指标额度不得跨!周,。。期配置?
,
:
!。 (二)增量指标!按照:1:5?:4的比例》配置即每个》配置周期内节能车】。增量指标为1.【2万个以摇号方【式配置?的普通车《增量指标为》6万个?以竞价方式配—置的普通车增量指】标为4.8万—个单: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!占增量?指标:额度的1《2%个人中小客车增!量指标占增量指【标额度的88—%
【 , :。 : (三)增【量指:标的配?置额:度和比例需要—调,整的由市交通行【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!展改革、公安交【通、环境保护等相】关,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】中小客车需求—。状况和本市道路交通!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!确,定报市政府》批准后向《社,会公布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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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
【
》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中《小客车总量调控【的统筹协调工作组】织实施?本办法及中小—客车总量调控的政策!、措施
《
!市,中,小客:车指标调控管理【机构(以下》简,称指标管理机—构)具体负》。责,受理指?标申请、归集与【公布资格审核结果】、组织指标配置【、公布指标配—置结果及出》具指标证明》文件等工作
【
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】门具体负责协—。调税务部《门落实本办》法,规,定的:管理:措施
】 市》监察机关《负责对各相关部门】的廉:政,、效能情况进行监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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