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建:筑废弃?。物消纳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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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《九条 市城市【管理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市城乡规划、国】土房管、城乡建设、!林业:园林等部门制定建】筑废弃物消纳—场建设规《划
! 各级《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健全:建筑废弃物消—纳管:。理工作机制组织实】施建筑?废弃物消纳场—建设规?划优:先保障建筑废—弃物消纳场的—。建设用地鼓励—社会:投资建?设和:经营建筑废弃—物消纳?场
【 , 第四十条 】。。 建筑废弃物—。消纳场分为》临时消纳《场和长期消纳场长】期消纳场应当作【为建筑废《弃物综合利用场址】
】 第四十》一条: 建筑《废弃物消纳》。。。场应当选择具有自然!低洼地势的山坳、采!石,场废坑等地》点但下列地区不【。得作为建筑废弃物】消纳:场的选址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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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一)饮用水【水源保护区;—
【 (】二)地下水集中供水!水源:地及补给区;—
— (!三)洪?泛区、泄洪道及其】周边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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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四)活动的坍塌地】带尚未开采的地【下蕴矿区《、灰岩?坑及溶岩洞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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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建筑废弃物—消纳场?的选址应当向社会】公,开征求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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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四十二条》 :除农:保地和生态》公益林?地外其?他农用地、林—地以:。及建设用地经—产权:单,位或者个人同意均可!建设建筑《。废弃物临时消纳【。场封:场后采取复》垦、绿化、平—整等措施恢复原用】地功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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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,十三条 相关【行政:。管理:部门应当简化建筑废!弃物临时消纳场【审批:环节加快办理审【批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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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第四十?四条: , 消纳人应当—在消纳场地设置【符合本条例第十【。二条第一款第—(五)项规定的设】施保持消纳场地【出入口的清洁—防止对环境造—成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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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五,条 消纳人不得】擅自关闭《消,纳场或者拒绝消纳】建筑废?弃物消?纳场达到原设—。计容量或者》因其他原因导致消纳!人,无法继续从事消纳活!。动时消纳《人应当在停止—消纳:三十:日前书面告知—原发证机构由原【发证机构依照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行政许》可法:的规定办理》行政许可的注—销手续并向社会公】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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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六条 》禁止在道《路、桥梁、公—共场:地、公共绿地、【。供排水设施、水域、!农田水利设施以及】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!建筑废弃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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