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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【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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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四条 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区以上卫生行政!。部门给予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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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一—。)违反第六条第一款!。规定生活饮用水不】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!对供水单位处—5000元以下的】罚款;有《造成传?染病流行危》险的应报《。。请同级政府采取强】制措施;《情节严重的处—500?0元以上200【0,0元以?下的罚款对主—管人员?和直接责任人员【由,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!主管部门《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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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二)违反】。第六条第《二款规定二次供【水设施不《按卫生行政部门规】定的标准施工—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仍继续施工!的责令?停止施工并处100!0元:以上:3000元》以下的罚《款
【 】(,三)违反第六条【第三:款、:第八条规定不进【。行维护、《。。保洁的使用未取【得卫:生许可证的涂料、】清洗剂、消毒剂造成!或者可能造》成传染病的传—播、:扩散:的均责令限》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的处50!00:元以下的罚款—
! (四)】违反第十二条—规定采?、供血?单位:。不按规?定项目检测的责【令立:即改正并《。处5:0,000元《以上100000元!以,下的罚款;造成血源!。性感染有危害他【人身体健《。康后果?。。的应承担损害赔偿】责任:。。。。并由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直接》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《员的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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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)违反第!十三条第一款—、第十四条规定外来!。流动人员《集中生产、工作和生!活场:所不符合卫》生防疫要求并造【成传染?病传播?、流行的《对用人单位或雇主以!及房屋出租》者责:令限期改正并处50!00元以《下的罚款;》情节严?重的处5《。。000?元以上2000【0,元以下的罚款构【成犯罪的《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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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六)违反】第十三条第二款【规定招用外来流【动,人员的?用工单位或雇—主,不向卫生防疫—机构报告并未采【取卫:生措施造成传染【病传播、流行—的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处500【。0元: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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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:(七:)违反第十七条第一!款、:第,十八条、第十九条】第一款规定不—设立门诊《日志或疫《。情登记、不按规【定时限与要求报告疫!情、不按规定—时限:派,出人员前往现场【查处和控《制疫情的责令限【期,改正;情节严重的由!其所:在单位或上级主管】部门:对直接责任人和【主管者给予行—政,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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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本!规定的其《他行为前款》未规定处罚》。的按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。传染病防治》法及其实施办法进】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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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! 有下列行—为之:一的对直接责—任人和主《管者由区以上卫【生行政部门提请其上!级主管?部门视情节》轻重:给予行政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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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拒】不执行卫《生防疫机构控制疫情!的,处理决定的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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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二)】拒不接受流》行病学调查取—证或拒不提供—有关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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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直!接造成传染病发生或!疫情扩大蔓延的【;
【 (!四)隐瞒不》报、谎报疫》情或授意他人—隐瞒:不报、谎报疫情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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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五【)无故阻《拦依:法执:行处理疫情任务的】车辆和人员的—
— 第二十【六条 区政府卫】。生行:政部:门可以作出1—0000《元,以下罚款决定;【作,出10000元以上!(,。含本:数)罚款决定的须报!市卫生行《。政,部门:批准
】 : 第二十七条 】 处罚程序、文【书依照卫生部传染】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!程序和?传染病监督管理文】书,。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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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 】 当:。事人对行政处罚【决定不服的》可从收到处罚—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!内,向作出处罚》决定的上一》级卫生行政部门【申请:复,议也可?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!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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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当事人—逾期不履行处罚【决定又不《申请复议或提起诉】讼,的,由作: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!政部门申请人民法】院强:。制执行?
【 第二十九条】 从事传》染,。病防治的医疗保健】、卫生防疫、—监督管理的》人员和政《府有:关主管人员玩忽【职守造成传染病【传播或?流行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上级主管部—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!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?。事,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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