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:外来流动人员的防】疫
》
】第十三条 外【来流动人员》集,中生:产、:工作和生活》的场所(含》出租:屋、临建房等)应】具备:清洁:卫生饮用水、通【。风清:洁的居?室、:公共:卫生厕?。所等基本生活卫生】设施集体食堂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】要,求
】 招《用外来流动人员满】50人以《。上(含本数下同【)的用人单位或【雇主应把招用人数】、来:源、居住条件、卫】生设施?、用工时间等—有关:资料报卫生防疫机构!(满50人》以上200人以【下的报所在地—的区卫?生防疫机构;—满200人以—上的报广州》市,卫生:防疫机构)》并按:照要求采取预防、控!制传染病的卫生措施!
《
第十】四条 招用外【来流动人员满5【0,人以上的用人单位】或雇主应《指定:人员负责所招外来】流动人?。员及其随《同家属的《卫,生防疫工《。作
! 第十五条— 用人单》位,或雇主?应配合落实各项【控制和处理疫—情的措施《并承担受雇》外来流动人员在传染!病隔:离治疗期间》的医疗费用
【
:
: : , 不得解雇在隔离】治疗期?间的患急性传染病的!外来流动《人,员
:
】 第十六条 【流散在街道、—镇(村)的外来【流动人员《的聚居点由》所属街、镇负责做】好,防疫工作
》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