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。
第三章— 外:来流动人员的防疫】
》
? 第十三条】 外来流动人【员集中生产、工【作和生?活,的场所(《含出租?屋、临建房》等)应具备清洁【卫生饮用水、通风清!洁,的居室、《公共卫生厕所等基本!生活卫生设》施集体食堂必—须,符合食品《卫生要求
!
《 招用?外来流动人员满5】0人以?上(含本数下同【)的用人单位或雇】主应把招用人—数,、来源、居住条【件、卫生设施、【。用,工时间?等有关资料报卫生防!疫,机构(满50人以上!2,00人以下的—报所在地的区—卫生防?疫机构;满20【0人以上《的报广州市》卫生防疫机构)并按!照,要求采取预防、【。控制传染病的卫【生措施
》
— 第十《四条 招用外来】流,动人:员满5?0人:以上的用人》单位或雇《。主应指定人员负责】所招外来流动人【。员及其随同家属【的卫生防疫》工作
《
— 第十五条— , 用:。人单位?。或雇主应配》合,落实:各项控制和处理疫情!的措施并承担受【雇外来流动人员在】传染:病隔离治疗期间的医!疗费用
】
不得解】雇在隔离治》。疗期间?的,患急性传染病的外来!。流动人员
》
!第十六条《 流散在街道【、镇(村)》的外来流动人员的】聚居点由所属—街、镇负责做—好防疫工作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