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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外来流!动人员的防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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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十三条 外来流】。动人员集《中生产、工作和生活!的场所(《含,出租屋、临建房【等)应具备清洁【卫生饮用水、通风】清洁:的居室?。、,公共卫生厕所—等基本生活》卫生:设施集体食堂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!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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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】用外来流动》人员满50人以上(!含本数下《同)的用人单位或雇!主,应把:招用人数、》来源、居住条件【、卫生设施》、用工时间》等有关资料报卫生】防疫机构(》满50人以上20】。0人以下《的,。报所在地的区卫生防!疫机构;《满2:00人以上的报广州!市卫生防疫》机构)并《按照要求采取预防】、控制传染》。。病的卫生措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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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。十四条 招用外】来流动人员满50人!以上的用人单—位或雇主应指定人员!负责所招外》来流动人《员及其随同家属的】卫,生防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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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五条: 用人《单位或雇主应配【合,落,实,各项控?制和:处理疫情的措—施并承担受》雇外:来流动人员在传染病!隔离治疗期间的医疗!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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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不?。得解:雇在隔离治疗期间的!患急:。性,传染病的外来流【动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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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!条 ?流散在街道》、镇(村)的—外来流动人》员,的聚:居点由所属街—、镇负责做好防疫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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