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传染—病的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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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【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!位及其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健》全和落实饮用水卫生!管理制度《防止水源性传染病的!发生和传播保证供】水符合国家生活【饮用水卫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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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城:镇二次供水设施【的设:计必须符合卫生行政!部门:规定:的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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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!权所有者应做—好二次供《水设施的《维护、保洁工作保】证水质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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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卫生防疫!机构应定期进行二】次供水现场卫生监督!、监测监测》收费办法《由市:人民政府另》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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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条【。 各级《人民:政府及其《有,关部门应按》“实现人《人饮用?清洁:卫生水”的要—求有计划地改—善农:村饮用?水卫生条件》并采取?有效:。措施防止水源污【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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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集中式供水或!。单位自备水》源,的,应按规?定进行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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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》 未取得卫生—许可证?。的,涂料、清洗剂—、消毒剂《不得用于饮用水设】。施的涂敷《、清洗、消》毒
! 第九条 居住!在本市行《政区域内的》适龄儿童必须按国】家规:定接受预防》接种推行儿》。童,计划免疫保偿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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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公安户!籍管理部门有义【务向同级防疫保【健机构提供所辖【。区域内常住、暂住】。人口的?0-7岁儿童数【、新生儿出生数、】迁移情况等资—料
】 教育》部门:应协助防疫保—健,机构组织在所、【园,、校的适龄》儿,童、学生进》行,预防接种;》托儿所、幼》儿园、小学》应执行凭儿》童预防接种证入【托、入园、入学的】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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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条 广—州市卫生防疫—机构应根据》上,级对传染《病防:治的要求《和本市的实际需要统!一制定?预防接种计划由区卫!生防疫机构在所辖区!域,内组织实施从事【饮,食、:饮水、保育》、美容等行业和公共!场所的工作》人员以及容易—感染的其《他人群必须接受相】关传染病的预防接种!
— 第十一【条 用于预防传染!病的生物制品必【须,在卫:生防:疫机构监督》指,导,下使用;由市、【。区,。卫生:防疫机构《统一采购、供应非】卫生防?疫机构和个人不【得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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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采》、,供血单位《必须将病《毒性肝炎《、艾:滋病、疟疾、梅毒病!列入采、供》血,常规:检,测项目防止血源性感!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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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体【治,疗或预防用的人【体,组织:及其制品应按—前款规定进行检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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