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,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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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条 ?为,预防、控《制和消?除,传染: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!人体健?康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传染》病防治法《及,其实:施,。办法结合本》市具体?。情况和实际需—要制:定本规定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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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》条, , 本市行政区—。域,内的一切单》位,和,个人:均,应遵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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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?三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应【。把传染?病,。防治工作纳入本【级,经济社?会发展规划》保障传染病》防治工作的》经费并采取》措施组?。织社会?力量消除传染病【发生的危害》。因素控制传染病【的暴发、流行—
【 ?第四条 广州市】。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】市行政区域内传染病!防治的主管部—门负:责本规定《的实施和检》查,、,监督区卫生》行政:。部门:负责所?辖,区域内传《染病防治《工作的监督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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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铁路、民航、—交通、供水、公安、!。教育、劳动》、环卫?、邮电等部门应按照!传染病防治法律、法!规的规?定协同卫生行—政部门做好传染【病防治?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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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】社、电台《。。和电视台应配合卫生!行政部门《做好传?染病防治的宣传【教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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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五条 各级人民政!府对传?染,。病防治工作做出【显著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应给《予表彰或《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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