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三章: 运:营管理 【    【 第十六《条  市交通—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!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!展需:。要划分出租》。汽车:客运经营区域报市】。人民政?府批:准后实?施本市出租》汽车应当《在,市人民政府指定的】区域内经营》不得:提供起点、终点均不!在指定区域》。内的客运服务 【 ?     非【本市出租汽车不得提!供,起点、终点均在本市!行政区?域,内的客运服务—需在本市运载回程】旅客的应当在交通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公安部《门,指定的地点载客【交通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向社会公布】指定的地《点 ?     】第十七条  市交通!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公安、【市政、规划等部门在!商业中心区、医院】、学校、幼儿园【。。、地铁?站,等公共场所》和大型居住》。小,区的:周边道路主干—道和其他有》必,要的道路《。上根据方便乘客的原!则和道路条件设【置出租?汽车上下《乘客的临《时停靠点;在机【场,、火车?站、公?路,客运站、客运码【头、旅游景点以【及其他大型公—共场所等客流—集,散,地设置出租》汽车运营站点 【 , 《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:公安部门应当在【保障道路交》通安全?、畅通?的条件下按》照方:便群众的原则在非主!干,道上:合理设置标志、【。标线:允许出租汽车临时上!下客: : ?     》。第十九条 》 市交通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会同【公安:、市政?等部门在不影响交】通的情况下根据实】际需要?。在,非,主干道的适当路【段及其周边划定一定!区域供出租汽车驾驶!员临:时停车休息、—用餐;具备条件的可!以建立固定的出租】汽,。车,驾驶员服务区 】 ?  :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。出租汽车经营—者应当?遵守下列规定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接】受,交通:。行政主管部门的监】。督检查; 》 《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二):依法:与出租汽车驾驶员】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!办理相关《招用备案手续参【加,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!险费:; : 《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三)将】出租汽车交由—取得客运《资格证的《驾驶员?运营;? ,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 (四)对驾驶员定!期组织在岗》教育和培训; 】。 ,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五)按规定设—置出租汽车的—设施、设备和服务标!志; 》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六?)在出租汽》车上设置《广告不得《影响安全驾驶—不得覆?盖服务设施、设备和!服务标志; 【 : ,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(七)对出租】汽车进?行日常维护和检测保!持车况良好》并,使车辆符合》。本市依法执行的机动!车污染物排放标准】。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八)将出租汽车【的税控计价》器定期送检; 【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九)履!行,出租汽车的交通安全!和治安防范工作职责!; —。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十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义!务 【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一条  以驾驶员!内部承包方》。式经营?的出租汽车经营【者除:遵守本条例第二【十条规定《外还应当《遵守下列规定 !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一)《与驾驶员签》订书:面承包合同按照公平!原则确定双方—的权利和《。义务;?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按照政府确定的项】目和标准向驾驶【员收取出租汽车承】包费等?费用 【     出—租,汽车:经营:者,与驾:。驶员可?。以参:。照市交通《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制定的承包合同示范!文本订立《合同 》 ,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二条  出!租汽车驾《驶员: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 【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遵守道路交通】安,全,规定文明驾驶礼貌】服务接受交》通行政主管部门的】监,督检查; — :。 ,  :   ?   ? (:二)保持车》辆容貌和车》内,整洁卫生定期对车辆!进行消毒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三)运营【时随车?携带驾驶员》客运资?格证、?车辆:运营证等《证件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按:照合理路《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!线行:驶,未经乘客同意不【得绕:道行驶?。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?按规定?使用经法定计量【检,定机构检定合格【的税控计价器并随车!携带检定合格—证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《),进,入运营站《点的按规定》上下客和停车候客;!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七)按照政府确】定的项目《和标准向乘》客收费?;,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?(八)保《持车辆?空调设备完好—按照实际《需要或?者乘客意愿使用车辆!空,调设备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九)】发,现乘客遗留物—品的主?动提醒和归还;【无法:归还的及时自行【送交或者《通过出租汽车经营】者送: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】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—三条  出租汽【车驾驶员不得有【下列行为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擅自?改动出租汽车的【。设施、设备和—服务标?志; 《  》  :。 ,    (二)擅自!。启封:、拆除税控计价器签!。封破坏税控》计,价器的?准,确度或者改变税控计!。价器:中与计量有关的部】位结构; 】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》)除本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】情形外中途终—止载客或者在运营时!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!载客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未经乘客】同意加载他人—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五)】伪,造、变造、买卖、】挪用、转借》车辆:运营证、驾驶—员客运资《格证使用伪造、【。变造的车辆运营证】、驾驶员客运资【。格证使用非》本企业的《车辆运?营证或者他人—的驾驶员客运资格】证,;   ! ,   ?  (六)将出【租汽车交给未取得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或!者非本企《业的人?员运:。营; ? ?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七)《在出租汽车内吸烟 ! ,  》。 ,  第二《十四条  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乘客可—以拒绝支付车费【  【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。。)出租汽车无税【控计价器、不使【用税控计价器或【者税控计价器显示】金,额不清?的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出《租汽车?在起步价《里程内发生故障【无法完成运送服务】的; 《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驾驶!员拒绝出《具收费发《票的;?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除本条例第】二,十六:条规:定情形外驾驶—员中途?终止载客的; 【 》  :  :   ? (五)驾》驶员未经乘客允许】加,载他人?的 —   ?  第二《十,五条  乘客应【当,遵,守下列乘车规定 】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不得《向驾驶员提》。出不符合道》路交通安全规定【的要求; —。 ,。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二)不—得携带管《制器具和爆》炸性、易燃性—、毒害性、放射【性,、腐蚀性《危险物品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?)按照政府》规定的收费项目【和,标准支付车费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携带!物品不得超》过车内及尾箱—的容积?和负荷;《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五)不得】在,出租汽车《内吸烟、吐痰—、扔杂物和》损坏车内设施、【设备 《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六《条  乘客违—反第二十五条第【。一项和第二项—规,定的出租《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!载客或?者中:途终止?载客 】 ,。   ?乘客违反《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!定的出租汽车—驾,驶员可以予以—劝阻;?劝阻无效的》出租汽车驾》驶员可以中途—终止:载客 —    》 醉:酒者、精《神病患者乘车影响安!全驾驶的出租汽【车驾驶员《可以拒绝载客或者】中途:。终,止载客 《    】 第二?十七条  遇有抢】险,救灾和举办国际【国内重大体育竞赛、!中,国进出口商》品交易?会等重大活动市【。交,通行:政主管部门可—。以根据?市,人民政府的决定调】度出租汽车承担疏】。。运任务 【     出租汽!车驾驶员承》担,抢险救灾调》度任务?的市人民政》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!。;承担重大活动调】度任务造成经济损失!的重:大活动举办方应当给!。予合理?补偿补?偿的具体办》法由市人民政—府制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