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,章 经营许可—
《
第!十条 从事出租】汽车经?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市!交通行政主管部【门核发的《出租汽车经营资格】证,、车辆运《营证;?出租汽车《驾驶员应当依—法,取得市交通》。行,政主:管部:门核发的驾驶员客运!资格证
【
《 第十一》条 取《得出租汽车车—。辆运营证应》当具:有相应的出租汽车】运力指标车辆应当】具备下列条件
!
! (一)》具有本?市公:安,部门:核发的有效机动【车号牌和行驶证【并在机?动车交通《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】和机:。动车安全《技术检验的有效期内!;
! (【。二)取得行驶证【未满一年;
【
! ?(三:)符合国家关于使】用清洁能源的要求排!气污染?物符合本《市依法执行的—排放标准;
!
,
: (四!)配:置具备公《共交通电《子收费、全球卫星定!位、:调度管理、电召、】语音翻译《、车辆防盗、车辆】防伪等?功能的技术》设备;
! 《 (五)设置!经,法定计量检》。定机构检定合格【。的税控计价器;【
:
,
,。
— : (六)》设置:顶灯和防劫装置【等设施;
【。
】 , :(七)配置消防器材!。;
》
! (八)设置或者张!贴价目表、告示【帖、企业名称、监督!电话和其他服—务标志;
】
? 《 ?(九)外观颜色和】服务标志的样式符】合市交通行政主【管部门的规定
】
?
第十二条! 出租汽车自取】得车辆运《营证之日起满五年的!应当退出运营由市】交,通行政主《管部门注销车辆【运营证
【
—第十三条 》 取得出租汽—。车驾:驶员客运资格—证应当具备下列【条,。件,。。
】 ? (一)男性】年龄在六十周—岁以:下女性年龄在五【十五周岁以》下初:中毕业?以上文化程度—身体健康的》公民;
! 《 , (二)具有本!市公安部门核发【的机动?。车准驾车型的驾驶】。证,和,。一年以?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!故责任记录;
】。
【 (—三)经市交通行【政主管部门考试合】格;
—
【 ?(,四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?条件
—
《 被吊销出租汽】车驾驶员客》运资格证《。。的从吊销之日起【五年内不予核—发,驾驶员客运资—格证
! 第十四条 】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!业申请?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!的市交通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予以—核发
?
》 【 (一?)有符合市人—民政府规定数量【要求并已取得—出租汽车车辆—运营证的车辆;
】
】 , ,。 (二》),。有相应数《量的已?取得:出租汽车驾驶—员客运资格证的【。驾驶:员,;,
!。 (—三)有完备的管理机!构和运营管理、安全!生产:等方面的管理制度】;
《
《 ,。 —(四:)有相应的经营场】。所、车辆停放地和管!理人员;
】
,
, 》 (五》),法,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条件
】
《 第十五条 申!请出租汽车经营【资格:证、车辆运营证、】驾驶员?客运:资格证的应》当按:照本条例第十—一条、第十三—条、第十四条的规定!持相应的材料—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!门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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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交—通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《自,收到申请《材料:之日起二十》日,内审查完毕符合【条件的向申请人核发!相应的证件;不符】合,条件的不予许—可并书面向申—请人说明理由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