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医:疗事故的《。分类与等《级
】
《 第六条 》 医疗事故》分责任事《故和:技术事故
!
《 第七条 责任事!故是指医《务人员因违反规章】制度、诊疗护理【。常规等失职行—为为主要原因所【致的事故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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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凡有下列【情形之?一的定为责任事故
!
《
【 (一)对急【、危、重病》人,片面强调制度、【手续拒绝或》延误救?治或:。不负责任地》转,院、转科延误和失】去有效抢《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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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。 【(二)诊疗护理【工,作中擅离职守工作失!职贻误诊治或抢救有!效时机?造成不良后果的【;
:
?
《。 (【三)诊治工作中【明知病情疑》难或应用《新技术、新疗—法不请示上级医【师或不执行上级医师!指导:擅自盲目《处理;上《级,医师接到下级—医师请示《、报告?后不及时处理—造,成,不良后果的;
】
?
, , : : : (四)手术—治疗中开错病—人开错部位摘错【器官;违反手—术制度术前不讨论】。研究:准备工作不完善术中!粗暴不按技术操作】规程进行以导致重要!器官、血管、神经】损伤造成《不良后?。果者:;或将纱布》、,器械等异物遗留【体,内需重新实施—手术的;
》。
— — (:五,)护理与治疗—工作中不《按规定交接班、查对!错误:违反制度和操作规】程造成不良》后果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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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麻!。醉过程?中违反操《作规程擅《离,职,守用错麻醉药或用】药过量造《成不良后《果的:;
】。 》 (七)助产【。工作中?。由于不认真观—察产程进展或—违反助产原则—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!。、婴儿?不良后果的;—
?
【。 (》。八)在?检验、病理、理疗、!。放射:、同:位素、输血》、输液等工作中不】负责任?丢失标本的错报【结果拍错《部位延误《治,疗配:错,。血液:治疗过量窥》镜检查误伤组织器官!以,及发:生其它错《误造成不《良后果的;
【
》 ,。。。 (【。九)诊治《。用药:过程中?违,反药:物禁忌或药物过【敏试验使用规定、】开错处?方、:用错:。药或滥?用麻:醉,、剧毒、《限剧药品造成不【良后果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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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十【)药剂工作中配错】处方、发错药、写】错用法?、贴错标签或—违反特殊管理药品有!关,规定;或《制,剂含:量错误、《制剂不纯、消毒【不严违反操》作规程;或发—现医生处方有重大错!误未提?出校正仍然照方配发!造成不良后果的;】。
】 》 (十一)不认【真执行消毒、—隔离制度供应不符】合要求的器械、药品!、敷料、《。输血、输液》用的器?材而造成严重—感染:导,致不良后果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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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八条 技术事故】是指医务人员因【技术:。过失:在诊断、治疗—。、护理工作中直接】造成病人《死亡、残废》、重要组织器官【损伤:所致功能障碍的事】故
》
第九】条 根据给病员】直接造成《损害的程度医疗事】。故分:。为下列三《级
:
】 一级医疗事—故,造成病员《死亡的
! ?。 ,二级医疗《事故造成《病,。。员严重残废或者【严重功能障碍的【按程:。度的不同分》。成二级甲等》和二级乙等医疗事】故
?
?
》三,级医疗事《故造成?病员残?废或者功《能障:碍的按?程,度的不同《分为三级甲》等和三?级乙等医《疗,事,故,
《
《 医?疗事:故的等级按卫生部】发布的<<医—疗事故分《级标准>>认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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