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一章 总!则 ?    ! 第:一条  为了正确】处理医疗《事,故保障病《员和医务《人员的合法权—益维护医疗单—位的工作秩序根据国!务院发布《的<<医《疗事故?处理办法>>结【合我区情《况制定本细则 !    — 第:二,条  本细则适【用,于本自治区地—方各级?。医疗单位中国人【民解放军、人民【武装警察部队驻我】区医院对地方开放】部分乡村《。医生、个体开业【医,务,人员:发生的医疗事故的】处理 》   》  第三条  本】细则所称的医疗事故!是指:在诊疗护《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!。诊疗:护,理过失直《接造成病员死—亡、残废、组—织器官?损伤导致功》能障碍不良》后果的 —     第】四,条 : 在诊?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不属【医疗事故 【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虽有—诊,疗护理错误》但未:造成病?员死:。亡、残废、功能障】碍的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医:务人员按工作制度】、操作?规,程检查治疗》仍,发生意外变化的; ! :。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)!药物过敏《。试验: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药!。物过敏试验》的药物引起的—药物过敏反应的【;,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四)按操】作规程进行的肝、】肾、心包《穿刺、脊髓腔穿刺、!脑室穿刺及心导【管,、内窥镜等检—查时所发生意外【情况的;《 , 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 (五)在【诊,疗工作中应用新【技术、新疗法、【新药物之前执行【了请示报《告制度?向病员家《属说:明情:况,征,。得家:。属签字?同意:并作了充分的—技术准备仍发—生意外的; 【 : 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, ,(,六)由于《病情或病《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!以预料和防范的【死亡、残废、—功能障碍的; 【 :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在药【物(包括生物制品】)正常剂量的治疗过!程中发生副作—用,的,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八)手术按操】作规程进行手术【后发生难以避免的】肠粘连、出》血、感?染等:情况的; 》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:因手术部位严重粘】连、解剖畸》形、肿瘤浸润—等原因损伤周—围组织?或器官的; 】。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十)?肝叶大部分切除后】发,生,的出血、胆漏—、肝昏迷《等情况的; —。 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十一)因病员—及其家属不遵守医】院规:章制度不《执行:医务人员嘱咐或拒】。绝检查治疗等—不配:合诊治行为而—。造成不良《后果的; !。 ,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?(十:二,)医:疗器:械在使用前经过检】查正常但《在操作运转中发生非!人为的难以避免【故障或临《时停电等意外造【成不良后果的 】     】。。第五条  医疗【单位和?卫,生行政部门对发【生的医?疗,。。。事故或可能是—医,疗事故的事件必须】坚持:实事求是《的,。科学态度《及,时、:认真地做好调查【研究:和分析、鉴定工作做!到事实清楚、—定性准确《、责任明确、处理得!当 【    病》员、家属《及其所?在单位?和有关部门应当与】医疗单?位和卫生行》。政部门合作共—同做好医疗》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