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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。章, 法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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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五》十六条 建设单位!违,反本:条例第十条第一【。款规定不《按照规定《时间向房产行政【。主管部门《提交:物业交付使用书面报!告和有关资料—的由: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?期,改正逾期不改—正的处一《万元以上三万—。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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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七【条, :物,业服务企业违—反本条例第二—十八:条第三?款规定未《办理退出交接手续】擅自撤离《物业:管理区域《、停止物业》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,逾期不改】正,的处五万《元以:上十万元《以下罚?款
! 第五《十八条 物—业服:务企:业违反?本,条例第?。三十:条第二?项、第?三项、?第,四项、第六》项、第?七项规定之一的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:或者价?格主管部门按—照权限处《一万元以《上五万元以下罚【款;:有收益的所得收【益用于物业共用【部位、共用设施设】备的维修和养护剩】余部分按照》。业主大?会的决定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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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五十九?条 建设单位违反!。本条例?第三十三条》规定不?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!域,或者:不按照规定》向买受人明示物【业,管理区域《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房产行政—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,逾:。期,不改正的《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!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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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六十条 县【级以: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!主管部门、》乡镇人民政府、【街道办事处的工作】人员违?反本条?。例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!机关或者主管部门】责令改?正并依法《给予处?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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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—一)未?按照本条《。例规定筹《备,、组织成立业主大】会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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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未按照本】。条例规定《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!;
! , : (三)违反】物业:管理投诉处理规定的!;
! :。。 《。(四:。)发现违法行为或者!接到违法行》为报告不及时作【出处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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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五)—其,他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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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一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的—其,他行为法《律、行政《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!的,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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