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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章 物业的》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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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二》条 住宅物—。业、住宅小区—内的非住《宅物业或者与单【。。幢,住宅楼结构相—连的非住宅物业【的业主应当按—。照国家和《。自治区有关规定【交纳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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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】业主所有专项用【于物业?保,修期满后物》业,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?备的: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】不得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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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!。存、使用、管理和监!督按:照国家和自》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!
— : 第五十三—条 物业》保修期内发》生的维修《、更新?、改造责任》和费用由建设—单位承担;保修【期满后的维》修、更?新、改造责任和费】用,按照下列《规定承担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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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一)业主专有部【分,由业主承《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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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二)业主》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》设备由业主按照专】有部分建筑面积分】摊从专项维修—资金中支付属—于人:为损坏的费用由责】任人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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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物业】管理区域内》供,水、供电、供气、】通信、有线电视等】专业经?。营设施设《备部分按《照有关规定承担【
【 第五十四条】。 维修《、更新、改》造物:业共用部位、共用】设施设备时相邻物】业的业主、物业【使,用人应当予以配【合因相邻业主、物业!。。。使用人阻挠维修、】更新、改造造—成其他业主、物业】。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!。。任人应当《负责修复《或者赔偿因物—业维修、更新、改造!造成相邻业》主、物业使》用人的自用部位、】自用设备损坏或者】其他财产《。损失:的责任人应当负责】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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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五《条 物《业管理?区域内?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《。存在安全隐》患时: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!置相应的警》。示标志采取具体防】。范措施并立即—向,业主委?员会和有关》行政管理部门—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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