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 物!业的使用 !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六条  】业,主、:物业使用人使用物】业禁止下列行为【 ?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一)损【坏,、拆改房屋承重结构!。、主体结构破坏【房屋外?貌擅自改《变房屋?用途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》侵占:或者损?坏物业共《用部:位、共用设施设【备擅:。自移:动共用设施设备【或者擅自改变共【用,设施设备用》途; ? ?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存放!超过安全标准的【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】、放射性物品排放有!毒、有害物质;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违法搭建】。建筑物、构筑物;】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侵占【绿地毁坏绿化;【 《  ?  :   ?  (六《)随意倾《倒或者抛弃垃—。圾,、污水和杂》物往楼?下抛弃物《品; 《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《七)排放超过—规定标准《。。的噪声?;,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八)随意停放车辆】妨碍消防《通道和道路》畅,通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九!。)违反规《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!管理区?域的卫生和居民的】正常:生活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十)从事危害公】共利益和侵害—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!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十?一)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以及管理规约禁】止的其他行为— :     】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!为其他业主和—物业使用《人、:。业主委员会、—物业服务企业—有权予以制止—。制,止无效的物业服务】企业:、业主委员》会应当?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有《关行政主管部—门在:接,到报告后应当—依法予以制》止,或者依?法追究业《主、物业使用—人的法律责任 】。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七】条  业《主转让或者出租【物业时应当》将管理规约作为【。。转让合同或者租【赁合同的附》。件管理规约对受【让人或者承》租人具?有同:等约束力 】    》。 转让?人或者出租人应【当自物?业转让?合同或者《租赁合?同签订之日起—十日内将《转让或者出》租的有?关情况书面告知业】主委员?。会和物业服务—企,业 — ,    第四十【八条  业主—或者物?业使用?人装饰装《修房屋应《当事:先,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!守房屋装饰装—修和房屋《安全使用的》有关:规定:、临:时管理规约或者【管理规?约物:业,服务企业应当—。将房屋?。装,。饰,装修中的禁止行【为,和注意事《项告知业主》或者物?业使用人并》进行现场巡查物业使!用人:对房屋进《行装:饰装:修还应当取得业【主的书面同意 】 :。 ,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九条  【业,主将住宅改变为经】营性:。用房的除遵守—法律、法规》以及管理规约—外应当经《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!。意 ?  》  : 利用?物业共?用部位、共用设【。施设备进行经营【的应当?在征: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!会、物业服务—。企业的同意后按【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! 》     》物业管?理区域内按照规划】建设的共用》部位、共用设施设】备和物业服务用房】除因:特殊情况并经业主大!会,同意和依法办理有】关手续外不得—改变用途 》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条  物】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!物业的使《。用,。性质和特点实—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!调节价普《通住宅类的》物业服务收》。费实行政《府指:导价;其他》物,业的:物业:服务:收费实行市场—调节价 !。。  :  实?行,政府指导价》的设:区的:市,、县人民《政,府价格主《管部门应当会同同】级房产行政》主管部?门根据普《通住宅类型》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水!平、服务成本—和物:价指数变动等—情,况分类制定相应的】基准价?和浮动幅度》定期向社《会公布具体的—物业服务收费标【准由业主与物业服】务企业根据基准价】和浮动幅度在—物业服?务合同中约定 】     实!行市场调节价的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】企业:在物业服务合同【中约定 !    物》业服务收《费的具体管理办【法按:。照国家?和自治区的》有关规定执行—  【 ,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:应当会同同级—房产行政《主管部?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!费,的监督 】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一条  物业服【务企业违反规定和物!业服务合同》扩大物业《服务:收费范围、提高【收费标准或者重【复收费的业主—有权拒绝 !     业主【违反物业《服,务合同约定不按时】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!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】促其限期交纳;逾】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!企业可以向人民【法院提起诉讼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