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五章 物业的使】用, —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六条  !。业主、物业使—用人使用物业禁止】下列行为《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损坏、拆改房屋【承重结构、》。主体:。结构破坏房屋外【貌擅自改变房屋用】。。途; 《 ?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侵占或者损!坏,物业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备》。擅自移?动共用设《施设备或者擅自【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用!。途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三)存放超》过安全标准的易燃】、易:爆,、,剧毒、放射性物品排!放,。有毒、有害》物质;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:违法搭建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;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侵占—绿地毁坏绿》。化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随?意倾倒?或者抛弃垃圾、污水!和,杂,物往楼下抛弃物【品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七)?排放超过规》定标:准,的噪声; 【 :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八)随意停放车】辆妨碍消防》通道:。和,道,路畅通; 【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九)》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】影响物业管理—区,域,的卫生和居民—的正常生活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)从事危】害公:共利益和侵害他人】合法权益的活动; ! ? ,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十一)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《以,及管理规约禁止【的其:他行为 》   —  对违反前款规】定,的行为?其他业主和》物业:使,用人、业主委员【会、物?业服务企业有—权予:以制止制止无效的】物业服务《企业、?业主:委员会?应当及时报告—有,关行政主管部门【有关行?。政主:管部门在接到报【告后应当依》法予以制《。止或者依法追—究业主、物业—使用人?的法:律责任?   】  第?四十七?条  业主转让或者!出租:。物业:时应当?将管理规约作为【转让合同或者—租赁合同《的附件管《理规:。约对:受让人或者承租【人,具有:同等约?束力 】    转让人或者!出租人应当自物业转!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!签订之日起》十日内?。将转让或者》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!告知业主委》员会和物业服—务企业 》 《 ,   ?第四十?八条  业》主,或者物?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!屋应当?事先告?知物业服务企业遵】。守房屋装饰装—修和房屋安全—使用的有关规定【、临时管理》规约或者《管,理规约?物业服务企》业应当?。将房屋装《饰装修中《的禁止行为和注意】事项告知《业主或者物业使【用人并进行》现场:巡查物业《使用:人对房屋进行装饰】装,。。修还应?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!意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九条  》业主将住宅改变【为经营?。性用房的《。除遵守法律、法规以!及管: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!害关系的业主—同意 》。     【利,用,物业: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设备【进行经营的应当在】征得相关《业,主、业主《大会、物业服务【企业的同意后按【照规定办理有关手】。续   !  物业管理区域内!按照规划建》设的共用部》位、共用《设施设备和》物业服务用房除因】特殊情况《并经业主大会同意】和依法办理有关【手续外不得改变用途!    ! 第五十条  物业!服务收?费按照不同物业的使!用,性质和特点实行【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!节价普通住宅—类的物?业服务收费》实行政府指导—。价;其他物业的物】业服务收费实—行市场调节》价, ,  —。   实行政府指导!价的设区的市—、,县人民政《府,。价格主管部门—应当会?同,。同级:房产行?政主管?部门根?据普:通住宅类《型、服务内容、服】务水平、《服务成本和》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!分类制定相应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】。度定期向社》会公布具体》的物: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!主与物业服务企【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!幅度在物业服务合】同中约?定 —     实行市】场调节价的由业【主与物业服务企【业在物?业服务合同中约【定 》 :    物业服务收!费的具体《管理办法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】的有关规定执—。行, ?    — 县级以上》人,民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应当会同—同级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加强—对物业服《务,收费的监督》 —    第五十一】条  物业服务企业!违,反规定和物业服务合!同扩大?物业:服务收费范围—、提高收费标—准或者重《复收费的业主—有权拒绝 》     !业主违反物业—服务合?同约:定不按时足》额交纳物《业服: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!当督促?其限期交《纳;逾?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!企业:可以: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。讼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