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物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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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【 ,。 从事物业服务活】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!家规定取得物业【。服务企?业,资质证书并在资【质,证,书许可范围内承【。接,物业服?务
! , ,从事物?业管理?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!。规定取得职业—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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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第二!十四:条 一个》物业管理区》域由一个物业服务】企业提供物业服【。务
:
】。 业主大《会,选聘物业服》务企业可以要求物业!。服务企业提供诚【信记录
! 物业服务企!。业接受聘请从事物】业服务应当与聘请方!订立物业《服务合?同
?
》 第二十—五条 《物业服务合同(【含前期物《业服务合同)应【。当包含?以,下内容
】
【 (一)物业管】理的区域范围;【
— (!二)共用《部,位、共用设》施设:。备的使用、管理和】维护;
】
》 : :(三)利用共—。用,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备经营的范】围、:收益分配比》例;
】 : (四)!公,共绿化?的养:护和公共区域的【。保洁;
!。 (!五)公共秩序的【维,护、:车辆停放的管理和安!全防:范的措施;
!
— (六—)物业服《务的:质量:标准和收《费方式、标准;【。
:
《 】(七)物业服—务用房的配置、使用!、维修和管理;
】
?
》 : (八)装饰装!修管理服务》;
【 】。(九)物业服务档】案和物业档案的【保,管,;
】 (】十)专项维修资金】。。的管理与使用;【
】 , (十一】),双方的权利和义【务;
?
— (】十二:。。)合同期限;
【
】 《 (十三)合同终止!、解:除条件;
》
,
】 : (?十四)违《约,责任;
》
】 (十—。。五)其他事》项
】 , , 自治区《人,民政府住房和城【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公布物业服务!合同:的示范文本
】
第二!十六:条 物业服务【应当符合下》列要求
【
!。 (一)按照物业】服务合同、国家【和自:治区有关物业—服务:的规范实施物业【服,务;
【
? ?。 : (:二,)在:业主、物业》使用:人使用?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!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的使用?方法、维护要求【、注意事项等—有,关规:定书面?告知:业主、物业使用人;!。
— (!三)根?据物业管理》区域实际情况提【供所需的门卫、【巡逻、?秩序维护等服务建】立健全安全防范应急!预案等各项管—理制度?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!的安全防范工—作;
】 《 (四)定】期对物业的共—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进行养护发—现物业的共用—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损坏时》应当:立即采取保护措施】。并按照物业服务【合,。。同约定进《行维修;
!
》 : (五)做好【物业维修、养—护、更?新及其费用收—支的各项记录定【期向业主《公布物?业服务费用和利用共!用部位、共用—设施:设备经营的收—支情况妥善》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!有关的财务账册【;
! : ? (六)听》取业主?委员会、业主—、物:业使:用,人的意见改进和【完善物业服》务;
》。
— : (七)发【现违反本条》例或者管理规—约的行为立即进行】劝阻、制止并向【业主委员会和有关】行,。政,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有!关行政管《理部门?的执法工作;
【。
:
》 : , (八)法律、!法,规规定和物业服【务合同约定的其【他要求
】
》第二十七条 有下!。列情形之一》的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退出—。物,业服务
《
— — (一)物业服务】合同终止;
—
! (二—)物:业服务合同解除;】
【 : , (》三)物业服务企业】依法:不得继续从》事,物业服务活动
】
:
: 《。第二十八条》 终止或》。者解除物业服务【合,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!告知义务;合—同未约?定告知期限的—应当提?前,六十日告知
【。
—。 :自物业服务合—同终止或者》解除之日起十—日内物业服务企业】与,业主委员《会应当办理》下列交接事》宜
:
— — (一)《移交本?条例第四十条规【定的全?部物业档案;
【
【 ? , , (二)移交物业】服务中形成的物业服!务档案;
】
【 (三》)移交物业》服,务用房和业主共有】。的其他房屋、场地】和财物;
】
》 《 (四)移交物业共!用设:施设备及其改造【、维修、运行—、保养的有》关资料;
!。
!(五)清《算预收、《代收和欠《收的有?关费:用;
! (六!。)其他?。交接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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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物业服务企业!未办理退《出交接手续不—得擅自撤离物—业管理区域、停止】物业服?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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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—九条 物》业服务企《业退出物业管理区】。。域时业主《大会未及时》选聘出新的物—。业服:务企业的《。业,主大会?或者业主委》员会可以《临时聘?请物业?服务企业
》
:
第】三十条 物—业服务企业不得【在物:。业管理区域》内进行下列》活动
》。
【 : (?一)擅自改变物【业共: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。设备规划用途—;
:
,
》 ? ? (:二)擅自许可或者】默,许他人利《用共用部位、共【。用,设施:设备进行《广告宣传;
!。。
】 (三)擅自设置!营业摊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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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《 (四)收取未!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!的费用;
》
?
! ,(五:)擅自许可或者默】许他人利《用共用部位》、共用设施设备【从,事,。独家经营并收取费】用;
《
?
!。(六)向业》主、物业使用人【指定装饰《装修企业《或者强行推销装饰】装修:材料:;
:
【 《 (七)擅自提高!公共车?位停车费标准;
!
:
【 (八)—其他与物《业服务无关的活【动
! 第三十一条 】。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房产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加—强对物业《服务企?业及其从业人员的】。专业:培训和?诚信教育根》据物业服务合—同履行、物业—投诉处理《和日常检查等—情况建立《健全物业服》务企业和从业人【。员诚信档案并—向社会提供查询服】务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