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物业服》务
》
《 《第二十三条 【从事物业服务活动】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!规定取?得物业?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!在资质证书许可【范围内承接物业服】务
:
】 从事物业管理【的人员应当》按照国?家规定取得职—业资格证书
】。
— 第二十四》条 ?一个物业管理区域】由一:个,物业服务企业提【供物业?服务
【
《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!服务企业《可以:要求:。物业服?务企业提供诚信【记录:
】 物业服》务企:业接受?聘请:从事:物业服?务应当与聘》请方订?立物业服务合同
】
:
【第,二十五条 物【业服务合《同(含前期物—。。业,服务合同)》应,当包含以下内—。容
—
》 (一)物】。业管:理的区域范围—;
! (二】)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施【。设备的使用、管理】和维:护;
【
? : , (三》)利用共用部位【、共用设施设备经】营的范围、收益分配!。比例;
! : , (四)公!共绿化的养护—和公:。共,区域:。的保:洁;
》
— (五【)公共?秩序:。的维护、车辆停放】的管理?和安全防范的措施;!
】 (六)!。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!和,收费方式、标准;】
【 【。(七)物业服务用房!的配置?、使用、维修和【管,理;
》
》 》 (八)装饰装修】管理:。服务;
【
】 :(九)物业》。服务档案和》物业档案的保管【;,
》
!(十)专项维修资】金的管理与》使用;
】
《 (十一)!双方:。的,权利:和义务;
【
【 (》十二)?。合同:期限;
—
《 ?。 , (十三)【合同终?止、解除条件;【
】 —(,十四)违约责—任;
《。
?
《 (—十,五)其他事项
】
,
《 自治》区人民?政府:住房和?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公布物—业服务合《同的:示,范文本
》
,
:
? , 第二十《。六条 《物,业服务应当》符合下列要求
【。
【 (【一)按照物业—服务合同、》。国家和自治区有关】物业服?。务的规?范实施物《业服务;
!
】 ,。。(二)在业主、【物业使用人使—用物业?前将物业的共用【部位:、共用设施》设备的使《用方法、维护—要求、注意》事项:等有关规定书面【告知:业主、物业使用人;!
》
【 (三)根—据物业管理区—域实际情况提—供所需的《门卫、巡逻》、秩序维护》等服务建立健—全安全防范应急预案!等各项?管理制度做好物【。业,管理区域内的安【。全,防范工作《;,。
?
? 【 (四)定期对【物业的共用部位【、共用设施》设备进行《养护:。发,现物业?的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—施设备损《坏时应当《立即采取保护—措施并按照物业服】务合:同,约定进行维修—;
》
》。 (—。五)做好物业维修、!养,护、更新《及其费用收支—的各项记录定—期向业?主公布物业服务费】用和利用共用—部,位、共用设》施设:备经营的收支情况妥!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!和有关的财务账册】;,。
:
《 》 (六)—听取业主委员会、业!主,、物业使用人—的意见改进和—完,善,物业服务;
!
: 《 (》七)发现违反本条】例或:者,管理规约的行为【立即进行劝阻、制】止并向?。业主委员会和—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报告配合】有关行政管》理部门的执法—工作;
》
】 : (八)法律【、法规规定和物业服!务合同约《定的其他要求
!
— 第:。二十七条 》。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退出物【业服务
》
《 ? 》(一:)物业服务》合同终止;
—
! (二)【物,。业服务合同解除;】。
— (!三)物业服务—企,业依法?不得继续从事—物业服务活动
【
《
? :第二十八条》 :终止或者解除物【业服务?合同应当依据合【同履行告知义—务,;合同未约定—。告知期限的应当提】前六:。。十日告知《
! 自物业《。服,务合: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!起十日内物业服【务企业?与,业主委员会应—当办理下列》交,接事宜
】
】 (一)移交本【条例:第四十条规定的【全部:物业:档,案;
】 ? 《 ,(二)移交物业服务!中形:成的物业服务—档案;
》。。
【 (—三)移交物业服务用!房和:业,主共有的其他房屋】、场地和财》物;
》
:
《 》(,。四,)移交物业共用【设施设备及其—改造、维修、运行】、保:养的有关资料;
!
】。 (五)清算!预收、代收和欠收】的有关费用;
】
》 —。 (六)其他交接】事项:
! 物业?服务:企业未?办,理退出交接手续不】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!区,域、停止物业—服务
【
第二十】九条 物业—服,。务企业退出物业【管理区域时业—主大会未及时选【聘出:新的:物业服?务企:业的业主《大会或?者业主委员会—可以:临时聘请物业服务企!业
】 第三十条 】 ,物业服务企业不【得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进行下【列活动
—
:
:。 ? (一)【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!位、共?用设施设备规划用】途;
》
:
》。 , (二)擅自许!可或者默许他人利】。用,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?备进行广告宣传【;
》。
》 (三)擅!自设置营业》摊,点;:。。
! (四)】收,。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!核准的费用;
】
】 (五)【擅自许?可或者默许他人利用!共用部?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从!事独家经《营并收取费用—;
:
】 》。(六)向业主、物业!使用人指定装饰装修!企业或者强行推销】装饰装修材料;
!
! , (七)擅自提高!公,共车:位停车费标准;【
,
【 —(八)其他与—物业:服务无关的活动【
— ? 第三?十一条 县级以上!人民:。。政府: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对物业【。服务企业及其从业】。人员的?专业:培,。。训和:诚,信教:育根据物业服务合同!履行、物业投诉处理!。。和日常检查等情【况建立健全物—。业服务企业和—从业人员诚》信档案?并向社会提供—查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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