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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工伤保!险基: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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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条 工伤保险【基金:由下列各项构成: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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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【)用人单《位缴纳的工伤保险】费;
】 ?。 (二)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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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! (?三)工伤保险费【滞纳金;《
! 》(四)?。社会捐款;》
【 (五!)其他资金》
《
—第,七条 工伤保险】基金逐步《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具!体办法由自治区财】政部门?、社会保《险行政部《门另行规《定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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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第八条 用人单】位缴:纳工:。伤保险费计算公式:!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!险费数额=本单位职!工工资总《额,×单位缴费费率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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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难以!按照工资总额缴【纳工伤保险费的行】业其缴纳工伤保险】费的具体办法按【照国家和自治区有】关规定?执行: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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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!经办机?构首次确定用人单位!缴费费率时应当【根据用人《单位依法登记的生产!经营范?围所对应《的行业内费率—档次确?定;跨行业生产经】营的按照其最高风险!行业所对应的—行业费率档》次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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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条 工伤认—定费:和法律?、法: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!的其他费用可—以在工?伤保险基金中—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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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 — ,设区的市(含自治】区本级)工伤保险储!备金:按照当地上年度工】伤保险费《征缴:总额的10%提取并!。将,当年提取《储备金的50%上解!自,治区作为自治—区工伤?保险储备金储备金】。用于防范基金支【付,风险和?。参保地?区发生重大事故的工!伤保险待遇支—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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