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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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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【 为实施《国,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!。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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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本自治区—。行政区域内》的各类企业》、事业?单位、社会团—体,、民办非《。企业单?位、基金会、律【师,事务所、《会计师事务所等组】织和有?雇工的个体工商户(!。以下称用人单位【)应当依法参加工伤!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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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!位应当为本单位全】部职工及雇工、【聘,用人员(含农村进城!。务工:人员以下统称职【工)缴纳工伤保险】费职工个人不—缴纳工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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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》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。府社会保险行政部】门负:责本行政区》域,。内的工伤保》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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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社会保险行政!部门设立的社会保】险经办机构(以下】简称经?办机构)具》体,承,办,工伤:保险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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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条 ?政府有?关职能部门》应当在?各自职责《范围内做《好工伤保险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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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发展《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!工致残职工康复使其!能,从事与身《体状况?相适应的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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