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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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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—为实:。施国务院工》伤保险条例制定本】办法
》。
第】二条 本自—治区行政区域内的】各类:。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、】社会:团体、?民办非企业单—位、基金《会、律师事务—所、会计师事—务所等?组织和有雇工的个】体工商?户(以下称用人单】位)应当依》法参加?工伤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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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用人单—位应当为本单—位全部职《工及雇?工、聘?用,人,员,(含农村进城务【工人员以下统称【职工)缴《纳工伤保《险费职工个人—不缴纳?工伤保险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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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社会保险》行政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工伤保险《工作
! ,。 :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!机构:(以下简称经办机构!)具体承《办工伤保险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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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《四条 政府有关职!能部门应当在各【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!伤保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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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!展职:。。业康:复,事业帮?助因工致残职—工康复使其》。能,从事与身体状况【相,适应的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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