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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章 殡》。葬设施和丧事活【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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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九》条 :。。 各:。级人民?。政府应当按照—合,理、需要、便民的】原则结合《本地:实际搞好殡葬设【施建设逐步提—高火化率缩小土【葬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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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殡,。葬设施的建》设、改造、搬—迁必须严格》执行殡葬《设施建设规划任何单!位或者?个人不得擅》自变更或者终止有】关规划的执行—
!。 第二十条 【设立殡葬设施应当】按照下?列规定办理审—批手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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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【。)设立殡仪馆、火】葬场由?县级人民政府和设】区的市人民政—府的民政部门根据】自治:区殡葬设《施建设规划》提出方案报本级人】民政府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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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《(二)?利用非国家财政【性资金建设殡—葬设施经《设区的市民政—。部门审?核,报自治区民》政,部门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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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《)设立公墓由—殡葬:管理机构《提出申请《经县级人民》政府或者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!政部门审核同意【后上报?自治区民政部—门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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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四)设置农村公益性!墓地经乡、镇人民政!府审核?同意后报县级—民政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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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非国!家财政?性资金建设殡—。葬设施经设区—的市民政部门审【核报自治区民—政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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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设立殡葬设施—。法律、法规规定需】办理其他审批、【登记:手续的应《当依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—。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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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一】条 ?公墓由殡葬》。。管理机?构建设和管》理,农村公益性墓—地,由村民委员》会建设?和管理?。
【 农村》公益性墓地不得【从事:经,营性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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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二十二条 公墓墓!区应当?整洁:。肃穆实行《公墓园林《化建设?禁止:在墓区内《建,造封建?迷信设施或者进行】封建迷信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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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三条 — 严格?限制:公墓墓穴占》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公!墓内埋葬骨灰的墓穴!用地:面积不得《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!体的墓?穴用地面积不得【超,过3:平方米公墓墓穴使用!期限以20年—为一个周期》逾,期需保留的应—当重新办《理使:用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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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四条 殡葬服务】人员应?当遵守职业道—德和操?。作规程实《行规范化的》文明服务不》。得利:用工作之便》谋取私利、索取【财物:或者刁难《死,者家属
!。 第二十五】。。条 禁止制造【、销:。售封建迷《信的丧葬用》品火葬区内禁止生】产、销售棺材—等土葬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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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】建迷:信丧葬用品的界定】由自治区民政—部门会同《。自治区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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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六《条 城镇》丧事活动应当在殡】仪馆:。。或者指定《地点进行并遵守城】市交:通安全、市容、【环保、环境》卫生等有《关,规定不得妨碍社会公!。共秩序不得侵犯【他人合法《权益;禁止》从事封?建迷:信活动禁止在城【镇街:道等公共场所停放】遗体、搭设灵—棚(堂)、摆设【花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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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信教群众在丧事!活动中?举,行的宗教仪式必【须在宗教活》动场所内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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