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集中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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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四条 — 医疗废物集中处】置设施的建》设应当?符合本省环境保护规!划纲要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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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? 从?事,医疗废物集中处置】活动的单位应—当向地级以上市【人,。民政府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!证;未取得经营许】可证的单位不得【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!中处置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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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六—。条 医《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!建设:的标:准医疗废物集—中处置中的技—术要求?、安全防护、突发事!故的预防和应—急,措施重?大疫情期间》医疗废物管》理、人员培训—等应当符合国家【医疗:废物:集中处置技》术,规范的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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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七条 医!疗,废物:集中处?。置单位应当保证医疗!废物安全处置处置设!施应当符合环境【保护的技术要—。求处置能力应当【与需要处置的医疗】废物数量《。。。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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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【采用工艺落》后、不能保证安全】和存:在二:次污染?隐患:的设施或方法处置医!疗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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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— 医?。疗废物集中》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!。境,。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、—卫生行政《。主管部门的规定定】期对医疗《废物:处置设施的环境污】染防治和卫生—学,效果进行检测、【评价:并,且分别于每年一月和!七月将前半年的检测!、评价?结果向当地环—。。境保护、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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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九条 县、乡!镇、:农,。村和个体医疗卫【生机构应当按—照就近?的原则将医》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!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!。得擅:自进行处理》
】 附近没有医【疗废物集中处—置单位或《产生医疗废物较少的!医疗卫生《机构可以委托—。有贮:存设施的《医疗卫生《机构暂存并且—由受委?托医疗卫生机构【统一交由医疗废物集!中处置单位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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