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二章《 一般规定 】 ? :    第》七条  《医疗卫?生机构和医疗—废物集中处》置单位应当依法设置!负责:监控医疗废物—安全处置工作的【部,门或者配备专—(兼)职人》员负责检《查、督促、落实【本,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!工作 》 ,。    》 第八条  医【疗卫:生机构和《医疗废物集中处【置单位应《当落:实医疗废物管理责】任制制定下列医疗】废物管理制度 !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对工作?人,员和管理人员定期进!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!术,、安全防护及—紧急处理等知识培】训制度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工作【人员职业安全—防护制?度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】分类收集、》进行特殊处置—制度;?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【收集时间、内部【和外部运送》路线、?贮存地点等制度; !  — ,  :。   ? (五)产生—地点、暂时》贮存地点管理制【度; —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):内部和外部交接、】转移管理制度; ! :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七)设施、设!备、运输工》具,达到卫生、环境【保,护要求保《障制度?;, 》 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(八》)防止流失》、泄漏、扩散—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!的应急处《理方案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九》。。)登记、评》价、:监,测资料档案》管理制度; 【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十)依【法,应当制定《的其:他管理制度》  【   医疗卫生【机构和医疗废物集】。中处置单位制定的】医疗废物管理制【度应:当,报,所在地县级人民【政府卫生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和环境保护行【政,主管:部门备?案 》     第【九条  医疗—。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!集中处置单》位应当为从事—医疗废物《。收集、运送、贮存、!处置等工作》的人员和管理人【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!品每年组织一—次健康检查其中对直!接接触医疗废物人】员每半?年组织一次;必要时!对有关人员进行免】疫接:种防止其健康—受到损害《  【   第十条  医!疗卫生?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!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!效措施保证本单位】有关医疗废物收集】、暂存、运》送、处置的监管【、登记、交》接工:作,符合:国家有?关危险废物转移【联,单管理规定 — : ,  ?   第十一条  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属于:医疗废物《流,失、泄漏《、扩散 【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一)未使】用专用?。容器、包装物贮【。存的医疗废物裸露的!; —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二》)丢失医疗废物的】; 》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三)将医!疗废物作为》生活垃圾处理或【者交给?医疗废物集》。中,处置:单位以外的单—。位和:个人处理《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运送中发】生意外情况导致【医疗废物《。溢出、?散落的?;   !  : ,   (《五):在医疗?。废物集中《处置地点外抛—弃、填埋医疗—废物的?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)造—成医:疗废物流失、泄漏、!扩散的?。其他:情形 》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二条—  医疗卫生机构和!医疗废物集》中处置单位应—当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!疗废物流失、泄漏】、扩:。散发生医疗废物【流失:、,泄漏、?扩散时医疗卫—生机构?和医疗?废,物,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立!即采取紧急处—理措施对致病—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!现场救援同时向【其所在地《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!行,政主管部《门、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?门报告并《且向可能受到危害】的单位和居民通【报;:有进一?步扩散危险的—应当: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!民政府和上》一级:主,管部门报告由—所在地人《民政府决定向—社会发布警》示公告 》 ?   ?  第十三》条  运送医—。疗废物应当使用防】。渗漏、防遗》撒、无?锐利边角、易于装卸!和清洁的专用密【闭,式,运送工具运送—工具须有明显的医疗!废物警示性》标志使用后应当及时!进行清洁和消毒 】  —   医疗废物的运!送工具不《得运送其他物品 】     !。。第十四条《  运送医疗—废物发生意外情况导!致医疗废物流失、】。泄,漏、:扩散:的运送人员必须立】即向所在单位—报告所在单位接到】报告后应当立即向】当地:政府、?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、环境保护】行政: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!报告;当《地政府应当立即组】。织上述有关部门到】达现场按照下列分工!采取:应急处理措》施 —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(一—。)公安部《门负责疏《散人群并且》在受污染地》段设立隔离区—防止:。处理事故以外的【车辆和?人员接近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。卫,生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组织、监【督对溢出《。、,散落:的医疗废物和被污染!的现场进行》消毒:。、清洁处理》对受到损伤、污【染的人员实施救【治;: ?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三)—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,部门负?责监督?对溢出、散落—的医疗废物进行【消毒:后的全面收集、【清理和安全》处置消除对环—境的影响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