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。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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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 为加强医】疗废物管理》防止疾病传》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!健康根据《有关法律法》规,结合本省实际制【定本:条例
】。 第二条 !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!是指医疗卫生机【构在医疗、预防、保!健以:及其他相关活动中】产生的具有》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!、毒性以及其—他危:害性的废《物
】 医疗废物分】类按国家有》关规: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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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》本省行政区域—内医疗废物的收【集、运送、贮存【、处置以及》监督管理等活动适】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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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条 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应当:把防治医疗》废物:污染工作纳入—国民经济和》社会:发展规划《并采:取有:利于:防治医疗废物—污染的经济、技术政!策和措?施,。推行医疗废》物集中无《害化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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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五条: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卫生行—政,主管部门对》医,疗废物?收集、运《送,、贮存、处置活动中!的疾:病防治工作》实施统一《监督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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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—行,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!物收集、运》送、:贮存、处置活动中】的环境污染防—治工作实《施统一监督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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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其,他有关部《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!。。内负责与《医疗废物处置有关】。的,监督:。管,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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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】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卫生—行政主?。管部:门、:环境:保护行?政主: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分!工对医疗卫生—机构和医疗废—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!医疗废物集中处置】活动的疾病防—治,和环境污染防—治工:。作进:行,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!期抽查发现存—在隐患时应当责令】其立即消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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