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信访:事项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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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三十四条 】。国家机关收到—信访人提出》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!登,。记区分情况在十五日!内按:照,下列:。方,式处理并以》书,面方式或《者信访人提供—的其他联系方—式告知信访人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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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—)属:于本国?家机:关职权范围的—信访事项《应当予以受理—;
【 , 《 (二》)对依法应当由下】级国家机关处—理的信访事项应【当按规定《转交:。下级国家机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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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(三)对【依法应当由》其他国家《机,关处理的信》访事项?告知信访人向有【权处理的国家机【关提出?;法律、行》政法规规定应—当转送的按规定转】送有权?处,理的国家机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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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四—)属于?诉讼:、,仲裁、行政复议【等法定途径解决【的,不予受理告》知信访人依照有【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,规定程序向》有关机关提出—
【 , 按照前款第二】项、第三项规定有权!处理的国家机关【应当自收到转交、】转,送,的,信访事项之日起十五!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以!书面方式或者信【访人提供的其他联】系方式告知信访人】。并通:报转交、转送—的国家机关》
! 第三十五条 【 对可能造成—社会影?响的重大、紧—急信访事项和信【访信息国家机—关应当在职责范【围内依法及时采【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!。国家机关、》通报有关主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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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【六条 人民法院】、人民检察院、行】政机关对公民—、法人以《及其:他,组织提出《的,属,于本机关法》定职责但《依法:应当按?照诉讼、行政复议】等法定程序解决的】诉,求应:当,告,知,和引导其按照诉讼】。、行政复《议等法定《。程序提?出不作为信访事项受!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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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有关国家机关依!法终结?。。的诉讼、仲裁、行政!复议等?案件各级国家机【关信访?工作机构《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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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七条 涉【及两:个或者两《个以:上行政机关的信访】事项由所涉及的行】政机关协商受理并】确定主办单位;【协商不?成的由共同的上【一级行政《机关决定受理机关和!主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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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应《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!理,的行:政机关分立、合并】。、撤销或者职能转移!的由继续《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!关受理?;职责不清的由本】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!定的机关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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