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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章— 信:访事项受理 】 ?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!四条: , 国家机关》收,到信访?。人,提出的信访》事项应当《予以登?记区分?情况在?。十五日内《按照下列方式处理】并以书?面,方式或?者信访人提》供的其他《联系方式告知信访】人: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。(一:)属:于本国家机关职【权范围的《信访事项应当予【以受理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对依法应】当由下级国家—机关处理的》。信,访事项应当按规【定转交下级国—家机关;《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》对依法?应当由其他国家机关!处理:的信:访,事项告知《信访人向有权处理】的国家机关》提,出;法律、行—。政法规规定应—当转送的按规定转】送有权?处理的国家机关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。)属于诉讼》、仲裁、行》政,复,议等法定途径—解,决的不予受理告【。知信:访人依照有关法【律、行政法规规【定程序?向有关机关提—出 : 《     按—照前款第二项、【第三:项规定有权处理的国!家机关应《当自收?到转:。交、转送的》信访事项之日起【十,五日内决定是—否受理以书面方式或!者,信访人提供的其他】联系方式告知信访人!并通报转交、转送】的国家机关》    ! 第三?十五条  对可能造!成社会影《响,的重大?、,紧急信访事》。项和:。信访信息国家机关】应当在职责范围【。内依法及时采取措】施并:报告:上一级国家》机关、通报》有关主管机关 】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六条:  人民《法院、人民》检察院、《行政机关《对公民、法》人以及其他组织提】出的属于本机关法定!职责但依《法应当按照诉讼、】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!解决的诉求应当【告知和引导其—按照诉讼、行政复议!等法定程《序提:出不作为信》访事项受理 !     有关】国家机关依法终结的!诉讼:。。、仲裁、行政复【议等案件各级国家机!关,信访工作机构不【予受理 —     第三!十七:条  ?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!上,行政:。机关的信访》事项由所涉及的行】政机关协商受理【并确定主办单位;】协商不成的》由共同的上一—。级行政机关决定受】理,机关和主办单位 】。 ?     应当】对信访事项作出处】理的行政机关分立、!合并、撤销或者职能!转移的由继续—。行使其职《权的行政《机关:受理;职《责不清的由本级人】民政府或《者其指?定的机关受理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