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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第三:章, 政:府的定价行》为 — ? ,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!下列商品价格—和服务价《格政府在必要—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!价或者政府定—。价: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一)与国民经—济、:社,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关!系,重大的?极少:数商品价《格,; 《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?资源稀缺的少数【商品价格《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三)自》然垄断?经营及其他》带有:保护、垄断性—。质的商品和》服务价格;》 ?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四《)重要的公用事业】价格:和公益性服》务价格 !。  :。  第十五条  政!府指导?价、:政府:定价的定价权限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!央定价目录》和地方定价目录为依!。据   !  省人民》政府价格《主管部?门应:当,。按照:中央定价目录—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!体适:。用范围制定、调整】地方定价目录经【。省人民?政府审?核同意报国务—院价格主管》部门审定后》公布实施 】     尚【未列入?地方定价目录但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实行政府—指导价或者政府定】价并及?时,列入地方定价目录】: ? ,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法律、行政】法规规?定实行政府指导【价,或者政府定价的【; : : :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二)新列入中—央定:价目录的; !  ?  :。   ?  :(,三,)国务院《或者国务院价格【主管部门规定—实行政?府指导价或者政【。府定价的 【    — ,第十六条  制定】、调整政《。府,指导价、政府定价应!当依据有关商—品或者服《务的社会平均成【本、:市场供求状况—、国民经济》与社: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!承受能力并有利【于节约资源》、保:护,环境:、促进技术》。创,新 【  :  对关《系群众切身利—益的公用事业、公】。益性服务《、自然?垄断经营的》商,品或者服《务价格制《定、调整政府指导价!、,政府定价时还—应当严格控》。制其利润率水平 !    【 第十七条  【制定:、,调整政府指导—价、政府定价—应当充分考虑低收】入群体的利》。益,。可以采取实》施价格优惠等形式】予以:扶助 》     第十!。八条:  制定、调—整政府指导》。价、政府定价—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应当进?行价格、成本调【查听取社《。会意见制定、调整】。价格的决定》应当向社会公告 】   【。  :第十九条  对依】法纳入?成本监审目录管理的!商品价格和服—务价格政府》价格主管部门应当】进行定价成本监审】实行制?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!监审 ? ?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?接受:定价成本监审的经营!者应当按照规定提供!。有关商品《或者服务的成本资】料并对成本》资料的合法性、真实!。性负责 【     经营】者无正?当,理由拒绝、迟—。延提供成本》资料或者《提供虚?假成本?资料的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价格《主管:。部门应当《责令其改正对—逾期不改正的不【予成本监审或—者中止当次成—本监审并不予—制定、调整价—。格;确需调低价格】。的可予以同地区或】者相类似地区同行】。业的较低成》本为依?据调整价格 】   》  第?二十一条  对【依法实行价》。格听:证目录管《理的:关系群众切身利益】的公用事业价格【、公益性服》。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!营的商品《价格和服务价格政】府价格主管部门【应当进行价格听【证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二条  价格听证】采,取听证会形式由政】府价:格主管部《门,组织就制定、调【整价格的必》。要性、可行性、合】理,性进行论《证  】   价格听证代表!应当具有广》泛性、代表性由消费!者、:经营者、国家机【关和社会团体—。等,代,表以及相《关的经济、技术、】法律等方面的专家】。、学者组成消—费,者代表?的比:。例,不,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中!应当有低《收入群体的代—表 【。   ? 听证会《应当:公开进行政府价【格主管?部门应当《向社会公开听—证方案?、定价成本监—。审结论及《其依据、听》证代表名单以—。。及听证结果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三—条  价格决—策部门应当对听证会!的意见进《行分析?并作为价格》决策的依据之—一 :    】 听证会代表多【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!者对: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!时价格决《策部门应当协调申】请,人,调整方案《必要:时由政府价格主【管部门?再次组织听证 】。 :    》 需要?提请本级人》民政府或者上—级价格决策部门【批准的最终定—价方案凡经听证会论!证,的上报?时应当同《时提交听证纪要【。、听证会笔录和【有关材料 —     第!二十四条  省人】民政府价格主—管部门和其》他有定价《权的主管部门—以及经省人民—。政府授权的市、【县人民政府》应当对制定、—调整的?政府指导《价、政府定价—进行跟踪调查和【评,估,根据本办法第十六】条所列定价依—据和社会各方面【反映按照规定的定】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!整价格 !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!  实行《政府:指导价、政府定【价的商品或者服务】在一定时期内质量明!显下降或者》功能部分缺失—的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和其《他有定价权》的管理部《门应当及《。时采取临时降低价】格措施保《证价格?与质量相符》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 对实行!。政府指导《价,、政府?定价的服《务,项目政?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!免费向经《营者发放收费证明收!费证明包括收费【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!费批准依据、服务】内容、服务质—量,标准:等内容 】     经营者】。应当:向政府价格主管部】门领取收费证明并】将收费证明在经营场!所或者缴费地点的】显,著位置?。公示:接受社会《监督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