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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 政府的定价—行为 《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—。条  下列商品【价格和服务价格【政府在?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!指导价或者》政府定价: !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一)与国民经!济、社会发展和人】民生活关系重大的】极少数商品价格;】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【),资源稀缺的少数【商品:价格: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三)自然垄》断经营及其》他带有保护、—垄断性质的商品和】服务价格《; —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四)重要《的公用?事业:价格和公益》性服:务,价格 【  :   第《十五条  政府指】导价、政府定—价的定价权限—。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!央定价?目录:和地:方定价目录为依【据 》     省人民!政,府价格主管》部门应?当按:。照中:央定价目录规定的】定价权?限和具体适用—范围制定、》调整地方定价目录经!。省人民政府审核【同,意报国?务院价格主》。管,部门审定《后公布实施 !     尚未列!。入地方定价目录【但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应当实行政府!指导价或《者政府定价》并及:时列入地方》定价:目录: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一)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!政府定价《。的; ?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新列!入中央定价目录的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国务院或者】国务院价格主—管部门规定实行【政府:。指导:价或者政府定—。价,的 【    第十六【条, , 制定、调整政【府指导?。价,、政:。府定价?应当依据《有关商品或者—服务的?社会平均《。成本、市场供—求状况、《国民经济与社—会发展要《求以及社《会承受能力并有利】于节约资源》、保护环境》、促进技术创新 !  》   对关系群众切!身利益的公》用事业?、,公益性服务、—。自,然垄断?经,营的:商品或者服务价格】制定、?调整: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!价时还应《当严格控《制其利润率水—平   ! , 第十七条》  :制定:、调整?政,府指导价《、政府定价应当充】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!利益可以采取—实施价格优惠等【形式予以扶助 ! :     第—十,八,条  制《定、调整政》府指导价、政府定】价,时政府?价格主?管部:门应当?进行:价格:、成:本调查?听,取社会意见制—。。定,、调整价格的—决定应?当向社?会公告? —  : , 第十九条  【对依法纳入成本监】。审目录管理》的商品价格和—服务:。价,格,政,府价格主管》部门应当进行定价成!本监审实行》制定价格前》监审和定期》监审 】   ? 第二十条  接】。受,定价成本监审的经】。营者应当按照—规定:提供有关商品—或者服务的成本【资料并对成本资料】的合法性、》真实:性负责 】     经营者】无正当理由拒绝【、迟:延提供成本资—料或者提《供虚假成本》资料:的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价格主管【。部,。门应:。当,。责令其改《正对逾期不改—正,的不予成本》。监审或者中》止当次成本监—审,并不:予制定、调整—价,格;确需调低价【格的可予以同地区或!者相类似地区同行业!的较低?成本为依据》调整价格 !   ?  :第二十一条  对】依法实行价格—听证目录管理的关】。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!用事业价格、—公益性服务价—格,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!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!府价格主管部门【应当进行价格听证】 — ,   第二》十二:条 : 价格?听证采取听证会【形式由政府价格【主管部?。门,组织就?制定、调整价格【的必要性《、可行性《、合理性进行—论证 】    价格—听证代表应》当,具有广泛性、代表性!由消费者、经营【者、:国家机关《和社会团体》等代表以及》相关:的经济、技术、法】律等方面《的专家?、学者组成消费【者,代表的比例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】其中应当《有低收入群体—的代表 《  — , , ,听证会应当公—开进行政府价格主管!部门应当向社会公】开听证方《案、定价成》本监审?结论及其《依,据、听证代表名单以!及听:证结果? ?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三条  价!格决策部门应当对听!证会的意见进行分析!并,作为价格决策的【依据之一 【 ,     听证】会代: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!案或:。者对定价方案有较】大分歧时价格决策部!。门应当协调申请人】调整:方案:必要时由政》府价格?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!证 ?    【 需要?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!。者,上级价格决策部【门批准的最终定【价方案凡经》。听证会?论证的上报时应【当同时提交听证纪】要、听证会笔录和有!关材料 《  —   ?第二十四条  省】人民政府《。价格主?管部门?。和其他有定》价权的主《管部门以及经—省人民?政府授权《的市、?县人民政府应当【。对制定、调整的政】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!进行跟踪调查—和评估根据》本办:法第十六条》所,列定价依据和社【会各方面反》映按照规《定,的定价权限和程【序适时调整价格 】     !第二:十五条  实行政府!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的!商品或者服》务,在一定时期内质量明!显下降?或,者功能?部分缺失的政—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定价权的—管理部门应当及时】采取临时降》低价格?措施保证价格与【质量:相符 ?    】。 第二十六》条  对实行政【府指:导价、?政府:定,价,。的服务项目政府价格!主管部门应当—免费:向经营者发》放收:费证明收费证—明,包括收费项目—、收费标《准、收费批准依据、!服,务内容、服务质【量标准等内容— —    经营—。者应当向政府—价格主管部》门领取收费证—明并将收费证—明在经?营场所或者缴费【地,点的显著位置公【示接受社会监督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