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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 】政,府的:定价行为 》 —     第—。十四条 《 ,下列商?品价格和服务价格】政府在必要时—可以实行政府指导】价或者政府定—价: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与国《民经济、《社会发?展和人民生》活关系?重,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!; ?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(二)?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!价格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自:然垄断经营及其他】带有保护、》垄断性质的》商品:和服务价格;—    ! ,   ? (四)《重要:。的公用事业价格【。和公益性服务—价格:  【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政府指导价、政府!定价的定《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!围以中央定》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!录为:依,据 ? :   《  省人《民政府价格主管部】门应当?按照中央定价—目录规定的定价【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!制定、?。。调整地方定价目录】经省:人民政府审核同意】报国务院《价格主管《部门审定后公布实施!  【   尚未列入【地方定?价目录但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实行政府!指导价或者政府【定价并及时列—入,地方定?价目录: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法律、行政法】规规:定实行政《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!价的;?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》。)新列入中央—定价目?录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》)国:务院或者国务院价格!主管部门规定—。。实行政府指》导价或者政》府定:价的 》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制定【、调整政府指导价】、政府定《价应当依据有—关,商品:或者:服务:的,社会平均成》本,、市场供求状况、】国民经济《与社会?发展要求以》及社会承受能力并有!利于节约资源、【保护环境《、促进技术创—。。新 【    对关系【群众切?身利益的公》用事业、公益性【服务、自《然垄断?经营的?商品或?者服:务价格制定、—调整政府指导—价、政府定价—时,还应当严格》。。控制其?利润率水平 【 《。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七条 ? 制定?、调整政府》指导价?、政府定价》应,当充分考虑低收【。入群体的利》益可以采《取实施价格优惠【。。等,形,式予以扶《助  】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!制定、调整政府指导!价、政府定价时【政府价?格主管部门》应,当进行价格、成本】调查:听取社会意见制定、!调整价格的决定应】当向社会公告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十九条  —。。对依法纳入成—本监审目录管理的商!品价:格,和,服务价格政府价【格,主管部门应当—进,。行,定价成本监审实行】。制定价格《前监审和定期监审】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接受定价成本监审的!经营者应《当,按照规定提供有关商!品或者服务的—成本资料并对成本】资,料的合法性、—真,实性负责 》 :     经营!者无正当理由拒绝、!迟延提供成本资【料或者提供虚假成】本资料的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!部门应?当责:令其改正对逾期不改!正的:不予成本监审—或,者中止当次成本【监,审并:不予制定、》调整价格;确需调低!价格的可予以同地区!或,者相类似《。地区同行业的较低】成本:为依据调整价格 ! ,     第】二,。十,。一条  对》。依,法实行价格听证目录!管理的关系群—众,切身利?益的公?。。用,事业价格、公—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!垄断经营的》商品:价格:和服务?价格政府价格主管】部门应?当进:行,价格听证 【     第二!十,二条: , 价格听证采取【听证会形式由政【府价格主管部—门组织就制定、调】整价格的必要性、】可行性?、,合理性进行论证 】   【  价格听证—。代表应当具有广泛】性、代表性》由,消费:者、经营者》、国家机关和社会团!。体等代?表以及相《关的经济、技术、】法律等方面的—专家、学者组—成消费者代表的比例!不得少于三》分之:一其中应当有—低收入群体的代表】   】  听证会应当公】。。开进行政府价—格主管部《门应当?向社会公开》听证方案、定价【成,本监:审结论及其依据、】听证代表名》。单以及听证结果 】  —  : 第二十三》条 : 价:。格决策部门》应当对听证会的【意见进行分析并作为!价格决策的依据【之一 】  :。 , 听证会代表多【数不同?意定价方案》或者对定价方—案有:。较大分歧时价格决策!部门应当协调—申请人调整方案必要!时,。由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再次组织—听证 】    需要提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】者上级价格》决策部门批准的最】终定价方案凡经【听证会论证的上报】时应当同时提交听证!纪要、听证会—。。笔录和?有关材料 【 :。。  :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:省人民?政府价格《。主管部门和其他有】定价权的主管—部,门以:。及经省人民政府授】。权的:市、县?人民:政府应当《对制定?、调整的政府指【。导,价、:政府定价进行跟踪调!查和评估《根据:本,。办法第?十六条所列》定价依?据和社会各》方面反映按照规【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!适时调整价》格 【  :  第二十五条【  实行《政府:指导价、政府定【价的商品或者服务在!一定:时期内质《量明显下降或—者功能部分缺失【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和其他有定价权的管!理部门?应当及时采取—临时降低价格措【施保证价格与质量相!符 ?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!  对实行政府指导!价、政府定价的服务!项目政府价格主管部!门应当免费向经营】。者发:。放收费证明》。收费证明包括收费】项目、收费标—准、收?费批准依据、服务内!容、服务《质量标准等》。内容 》。 ,。 ,     经营者应!当向政府价格主管】部门领?取收费证明并将【收费:证明:在经营场所或者【缴费地点的显—著位置公示接受社】会监督?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