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经营者《的价格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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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五条《 :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!除依:法适用?政府指?导价:。。或者:。政,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!节价:由经营者依法—。自主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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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》关系群众切身—利益的实行市场【调节价?的重要商品价格或】者服务价格》政,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!会同相关部门—制,定并公布价格行【。为规则引《导、规范经营—者依法自主定价
】。
【。 第六条》 , 经营者应当依法按!照政府?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!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!公示做到《价签价目齐全、标】。价内容真实》明确
《
】降价销售商品和提】供服务经营者应当】使用降?价标价签、价—目表如?实标明?降价原因、原价【和现价;妥善保留】降,价前记录或者核【定,价格的?资料以便查证—
! 一项?服务:包括多个项目—和标准的经》。营,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!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!合标价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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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条 经营【者不得以协议、决定!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!互串通统《一确定、维》持、变更《价格或者通过限【制商:品的生产数量或者】销售数量操纵—价格损害消费者【和其他?经营者的合》法权益?
】 第八条 除依!法降价处理的鲜活】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!积压商品等商—品外经营者不得【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!独占市场为》目,的,从事下列行》为扰乱正常》的生: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!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】:
》
: 》。 (一》)以低于自身生产、!经营成本的价格销】售,商品:或者提供服务—;
】 (】二)采取回扣—、补贴、赠》送等方式使》商品或者服务的实】际价:格低于自身》生产、经营成本【。。
《。
》 第九条 》 经营者不得有【下列:哄抬价格的行为【:
【 (!。一):捏造、散布涨价信】息导致?价格:大幅度?上涨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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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二)囤积居奇导致!商品供不应求而【出现价格大》幅度:上涨;
【
】 (?。三)利用自然—灾害、?突发:。公共安全《事件在一些地区或】行业大幅度提高价】。格
:。
》 第十条 】 经营者不得—。利用虚?假的:、欺骗性的或—者其他使人误—解的价格手段欺骗、!诱导:消费:者,或者其他经》营者与其进行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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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第:十一条 经营者】收购、销售商品或】者提供服务不得【有下列变相提—高价格或《者,压,低价格的《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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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抬高【。等级销售商》品或:者,收取: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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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降低】服务标?准减少?服务内容;》。
!。 (三)】以假充真以》次充好;
【
? 《 , (四)偷【工减料短尺》少,秤;
?
:
! (?五)压低《等级收购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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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行》业组织应当配—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依法开展行业价格管!理、协调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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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行业组织向政府价格!主管部?门或:者其他?有定价权的》管理:部门提出本行业制】定、实施政》府指:导价、政府定价【的建议;指导本【行业经营《者的自?主定价行为;—协调本行业的—价格争?议;引导、》鼓励本行业》的非:会员单位参与行业的!。价格自律
】
第十三!条 行业组—织不得利用其优【势地位?和条件从事下列价格!违法行为《损害消费者、经【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!。和社会公共利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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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 (一》)组织?。。本行业的经营—者相互串通》操纵市场价格;【
— , 《 : (二)捏造、散布!涨,价信息?以及:利用:其,他手段?哄抬价格推动商【品价格过高上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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