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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 经营者的【价格行为 】 , ,     第五条!  商品《价格和服务价格除】依法适用政府指导价!或者政府定》价,外实行市场调节【价,。由经营者依法—自主制定 【  《。   对关》系群:众切身利益的—。实行市场《调节:价的:重要商品价格或者服!务价格?政府价格主管部【门可:以,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】并公布价格》行为规?则引导?、规:范经营者依法自【主定价? ,  —。   ?第六条  》经,。营,者,应当依?法按:照政府价格主管部】门的规?定实行明《码标价和收费公示】做到价?签,价目齐全、标价内】容真实明《确 ?   —  降价销售商品和!提供:服务经营者应—当使用降价标价【签、价目表如—实标明降价原因、】原价和现价;—妥善保留降价—前记录或《者核定价格的资料】以便查证 【     一】项服务?包括:多个项目《和标准的经》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!。一个项目和标准不】得混合?。。标价 —。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经营者不得以协!议、决定或者—。其,他,协同行为相》互串通统一确定、】维持、变《更价格或者通过【限制:商品的?生产数?量或者销售数—量操纵价格损害消费!者和其?他经营者《的合法权益》  【   第八》条  除《。依法降价处理的鲜活!商,品、季?节性商品、积压【商品:等商品外经营者【不得以排挤》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!场为目的从》事下列行为扰乱正常!的生产经营秩—序损害其他》经营者的合法权【益: 【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一):以低于?自身生产、经营成本!的价格销《售商品或者提—。。供服:务;: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采取回》扣、:。补贴、赠送等—方式使商品或者服】务的实际价格低于自!身生产、《经营成本 【 ?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经营者不得有下【列哄:抬价格的《行,为: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捏造、散布涨价】信息:导,致价格大幅度上涨】。; 》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二)?囤,积居奇?导致商品供》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!幅度上涨; —。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—)利用自然》灾害、突发公共安】全事件在一些地区】或行业大幅度提【高价格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】条,  经?营者不得利》用虚假的、欺骗【。性的或者《其他使人误解—的价格?手段欺骗《、诱导?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!者与其?进,行交易 》    【 第十一条  经】营者:收购、?销售商品或》者提:供服务?不得有下列变相【提高价格或者压低价!。格的:行为:? :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一)抬高!等级销售商品或者收!取费用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降低服务】标,准减少服务内—容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)以!假充真以次》充好; !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偷工【减料短尺少秤—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压低等】级收购商品 —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二条:  行业《组织应当《配合政?府价格?主管部门依》法开展行业》价格管理、协—调工:作   ! , 行业组织》向政府价《格主管部门》或者其他有定价权的!管,理部门提出本—行业制定、》实施:政府指导价》、政府定价的建【议;指导本行—业经营者的自主【定价行?为;协调本行—业的价?格争议?;引导、鼓》励本行业《的非会员单位参【与行业的价格自律】 》  :   ?第十:三条  行业组织不!得利用其《优势地位和》条件从事下列价格】。违,法行为损害消费者、!经营者的合法—价格权益和》社会公共利益: 】  — ,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组织本行业的经【营者相互串通操纵】市场价?格; ?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)捏造、散布【。涨价信息以及利【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!推动:。商品:价格过高《上,涨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