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价格调控
【
— 第二》十七条 省人民政!府应当根据本—省经济社会》发展:。需要和社会承受【。能力确定市》场价格总水平调控】目标综合运用价格、!财政、投资等政【策和措施予以实现
!
:
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积极采取】措施:稳定市?场价格总水平和关】系国计?民生的重《要商品价格或者服】。。。务,价格对价格》监测反映《的重大问题及时研】。究、分析制定调【控措施
《
?。
》。 第二?十八条 》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建立、健!全稳定价格应—急机制?。严,格执行?稳定价格《。应急预案稳》定价格应急》预案:由省人民政》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!有关:。。主管部门制定—报省人民《政,府批准实施
!
: 第》二十九条 当【重要商品或者服务】价格:显著上?涨或者有可能—显,著上:涨需要采取》限定差价率》或者利润率、规【定限价?、实行?提价申?报制度和调价备【案制度等价》格干预措施的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逐级!上报省人民政府【决定紧急情况—下可直接《上报省人民政府决定!省人:民政府采取上述【干预:措施的应当》。报国务院备案
!
》 第三《十条 当市场价】格总水平《。出现:剧烈波?动等异常状态需要在!全省范围《内或者部分区域内】采取临时集中定价】权限、部分或者【全面冻?结价格的紧急措施】的由省人民政府报国!务院批准后实施
!
》 : 第三十一条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价格?主管部门《应当依法做好—商品价格《和服务价《格的跟?踪、采集、分析【、预测、预警—等工作定《。期向社会公布重要商!品价格和服务价【格变动情况》
,
— , 第三十二条【 省?人民: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!当根据国家规定制】。。定,本省价格监测目录和!价格:监测报告制度—
! 第:三十:三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应,当根据价格监—。测报告制度选定【价格监?测定点单位;根据临!时监测或者应急【监测需要《确定临地监测单【位
《
? 价格监测】。定,点,单,位和临时监测单位】应当:按照: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!规定报送价》格监测资料不得拒绝!提供或者《迟延提供《不得伪造、》篡改、?虚报、瞒《。报,价格监测资料—
:
】。第三十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可《以依法设立价—格调节?基金调?控价格?稳定市场《
》
: ?价格调节基金适【用于:以,下情形:
】
,
》 , (一)对因执!。行政府依法采取的价!格干预?措施:、,紧急措施而受—到,。经济损失的》经营者给予适—当价格?补,偿;:
》
】 (:二)为平抑基本【生活必需品价—格的异常《波动而给予》经营者适当价格补贴!、贷款贴息等价格】扶持;
》
! (三)—对,因基本生活必需【品价格?大幅:度上涨而影响—基本生活的低收入群!体给予临时》价格补贴;》
:
】。 《(四:)经:省、地级以上市人民!政,府批准?的其他用途
】
【价格:。。调节:基金征?收、使用、管理的具!。体办法由《。省人民政府》。自,本办法实《施之日起《一年内制定》。
! 第三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可以建立重要商】品储备制度保障【重要商品的供应【调控价格稳定—。市场
—
重要】商品储备的具体【品种和数量》按照国?家和省的《有关规?定确定
》。
【 需要动用重—要商品储备的—。由县级以上》。人民政?府有关部门》提出储备《商品动用安》排方案并按照国家和!省,的有关规定确定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