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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章 ?。总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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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《条,。 :为实施中华人民【共和国价格法—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办,法
】 第二条— , 本办法适》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!发,生的价格行为—
【 第三条— 经营者的价格】行为应当《遵循合法、》公平和诚实》信用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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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政府的价格行为应当!遵,循合法、公》。平、公开和》。效率的?原,则保障公民、—法人和其他组织的】。知,情权:、参与权、监督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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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四条: , 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依—法履行职《责做:好,价格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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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价格: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的价—格工作县级》以上:人民政府其他有【关部门在各》自的职责范》围内负责有关的价】格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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