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【 法律责《任 — ,     —第四:十二条  用人单位!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】门,或者社会保险—费征收机构依—法处理;致》使失业人员》不能享?受或者不能完—全享受失业保—险待遇的用人—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》。。。未参加失业》。保险的?; 《。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二)未如实出具终止!或者解?除,。劳动关系证明的; !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?未如实?申报:职工缴费《工资的;《。 ,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未按》时,足额缴纳《失业:保险费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五》)违反失业保险【法律、法规的其他】行为 】 ,   对赔偿发生】争议的按照劳—动争议处《。理程序处理》 , :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三条— , 以欺诈、伪造【证明:。材料:或者其他手段骗【取失业保险》待遇或者失业—保险基金《支出的由社会保险】行政部门责令退【还处骗?取金额二《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!款   !  :第四十四条 — 侵占、《挪用或者违》规投资运营失业保险!基金的由《有权机关依法责【令追回?;有违法所得的没收!违,法所得;《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《。处分 《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五条!  社?会保险?经办:机构:及其工作人员有【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社会保险行》政部门责令改正;给!失业:保险基金、用人单位!或,者个人造成损失的】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;对—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【未履:行失业?保险法定《职责: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二)未将失》业,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!户的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克扣或》者未按时支付—失业保险待》遇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—)丢失或者篡—改缴费?记录、享《受失业保险》待遇记?录等失业保险数【据、个?人权益记录的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五)违反失业—保险法律、法—规的其?他行为 【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六条  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!擅自更改失业保险费!缴费基数、费率导致!少收或?者多收失业保险费的!由有关行政部—。门责令其追缴少收】的失:业,保险费或者退还多收!。的失业保险费;对直!。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给?。。予处分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