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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法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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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第四十二》条 用人》单位有下列》行,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!行政部门《或者社会《。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!处理;致使失业【人员不能享受或者】不能完全享受失业】保险待遇的》用人:单位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
】
! (?一)未参加失—业保险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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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二?)未如?。实出具终止或—者解除劳动关系证】明的;?
】 :。。。 (三)未如!实申:报职工?缴费工资《的;
《
— (四】)未按时足额缴纳失!业保险费的》;
【 《 (五—)违反失《业保险法律》。、法规?的其他行为
!。
》 对赔偿《发生争议的按—照劳动争议处理【程,序处:理
【 第四十三条! 以欺诈、伪造】证明材料或》者其他手段骗取【失,业保险待《遇或者失业保险基】金支出的由社会【保险行政部》门责令?退还:处骗取金额》二倍以上《五倍以下的罚款
】
!第四十四条》 侵占《、挪:用或者违规》投资运营失业保险】基金的由有权机【关依法责令追—。回;有违法所得的】没收违法所得;对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: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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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》十五条 社会【保险:经办:机构及其《工作: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社会保】险行政部门责令改】正,;给失业保险基【金、用人单位或者】个人造成《损,失的依法承担—赔偿责任;对直接负!责,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依《。法给:予处分
】
【 (一)未履行】失业:保险:法定职?责,的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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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二)?未,将失:业保:险基金存入财政【专户:的,;
! (【三)克扣或者未按】。。时支付失《业,保险待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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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四—)丢失?或者篡改缴费—记录、享受失—业保:险待遇记录等失业保!险数据、个》人权益?记录: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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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。 (五)违》反失业?保险法律、法—规的其他行为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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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六条 社会保】险费征收机构擅【自更改失《业保:。险费缴费基》。数、费率导致少【收或者多收失业【保险费的由有关【行,政部门责令》其追缴少收》的失业保险费或者退!还多收的失》业保险费;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,他,直接: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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