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,失业:保险待遇《
【
? , 第十四条 在】。法定劳动年龄内【。、有劳动能力、有就!业意:愿、处于无业状态的!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!。服务:机构依法办理—失业登?记
! , 劳动?者申请?办理失业《登记:时,应当如实填写—失业登记申请—表并提供本人身份】证件和证明原身【。份的有关证》明以及与原》单位解除或》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!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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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 失业人员同时】符合下列条件—的,可以领取《失业保?险金并按照规定【享受其他失业保险】待,。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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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失】业前用人单位—和本人已经缴纳【失业:保险费累计满一【年或者不《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!保险金领取期限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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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二)非因本【人意愿中《。断就业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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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)已经【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!职要:求,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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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【非因本人意》愿中断就业》包括下?列,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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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: : (一)依照中】华,。人民共和国劳动合】同,法第四十四条—第一项、第四项、第!五项规定《。终止:劳动合同《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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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用人单位!依照中?。华人民共和国劳【动合同?法第三十九条、【。第四:十条、第四十—一条规?定解:除劳动合《同,的,;
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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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《(三)用人》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劳?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!规定向劳动者提【。出解除劳动合同并】与劳动者《协商一致解》。除劳动?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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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)用】人单位?提出解?除聘用合同或者【被用人单位》辞退:、除名、开除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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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五)劳动者本人【依照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劳动合【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!。解除:劳,动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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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《六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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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十七条 【。失业:人员缴费时间一至】四年的每满一年【失业保险金领取【期限为一个月;【四年以上的》超过四年的部—分每满半年失—业保险金领》取期限增加一个月】。失业保险金领取期】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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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:八条: :失业人员领取失业】保险金后《重新: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!的缴费时间重—新计算?。。;再次失《业的失业保险—金领取期限》与,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!。尚未领取的期限合】并计算最《长不超?过二十四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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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!业人员未领取失【。业保险金《的原缴?费时间予以》保留重新就业—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!费时:间累计计《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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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参!加失业保《险的国?有和县以《上集体?所有:制单位原干部和固】定工在?当地:实施失?业保险制度前—按照国家规定—。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!。缴费时?间
】。。 第十》九条 失业保险金!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按照:失业保险《关,系所在地《级,以上市最低工—资标准?的百分之八十—按,月计发省人民—政府根据国家—规定可?以结合居民基本【。生活费用价格指数】变动情况适》当调整失业保—险金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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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失业》保险金标准不—得,低于当?地城市?居民最?低生活保《障标:。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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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,。 :失业人员在领取失】业保: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!职,补,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!十二个月平》均缴:。。费工资的百分之【十五:。不足十二《个月的?按照实?际月数的《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!取期限最长不超过】六个月?求职补贴随失—业保险?金按月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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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失,。业人员在领》取失业保险金期间】达到:法定退休年龄的【从,次月开始不再—发放求职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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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一条 女性失【业人员在《领取失业《。。保险金?期,间生育?的可以向失业—保,险关系所《在地社会保险经【办机构申请一次【性加发失业保险金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!失业保险金的三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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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二条 》 失业人员》在失业保《险金领取期限未满】前重新就《。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!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!业保险?满三个月的可以【向原失?业保险金领》取地社会保险—经,办机构申《。请一次性领取—。已经核定《而尚未领取期限【一半:的失:业保:险金不足《一个月的《部分按照一》个月计算并相—应计算?为领取期限剩余的】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!失业:时的领取期限合【并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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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 ? 失业人《员在失业保险金领】取期限未满前开办】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!位或者从《事,个,。体经营?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!。记证书及纳》税证明?可以:向原失业保险—金领: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申请一次》性领取已经》核定而尚《未领:取期限?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!计算为?领取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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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。十四条? 失业《人员领取失业—保险金期间在—失业保险关系所【在地参加职工基本】。医疗:保险享受基本医【。。疗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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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】人员应当缴》纳的基本《。医疗保?。险,费从失业保险关【系所在?地,失业保?险基金中《。支,付个人不缴纳基本】医疗保险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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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—十五条 失业人】员在:领取失业《保险金期间死亡的】其遗属可以》一次:性领取丧《葬补助金和》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!领取的失业》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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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丧葬《补助金按《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!业保险关系所在地】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!职工月平均》工资的三倍计发抚】恤金按照失业—人,员死亡时《失业:保险关?系所在地级以上【市上年度在岗职工】月平均?工资:的六倍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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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】。人,员的遗属应》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!者收: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!判决:书之日起六个月内】凭本人身份证明【、与失业人员的【关,系证明?和失业人员的—死亡证明《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办理领取丧葬补【助金、抚《恤金和失业保—险金:的,。手,。续
【 失业人员】死,亡同时符《合领取失业保险【丧葬补助《。金、基?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!金和工伤保险—丧葬补助金条件的】其,遗属只能选》择领取其《中,的一项
! 第二—十,六条 参加失【业,保险的失《业人员可以按照省】人民政府的规定享】受免费的职业介绍】和减:免费的职业培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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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七条》 失业人员领【取失业保险金期【。。间在本省参》加职:业技能鉴《定的在取得相应国】家职业资格证书【。后可以?领取职业技能—鉴定补贴失业人员】在每一次《。领取失业保险—金期间领取职业技】能鉴定补《贴的:次数:不超过两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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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!职业技能鉴》定补贴的应当在证书!颁发之日起九十日内!向失业?保险: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!经办:。机构提出超过时【限申:请的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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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】业,技能鉴定补贴的标准!为当:次职业技能鉴定【费,同一次职业技能鉴】。定已经享《受就业专《项资金、农村—劳动力?培训转移就业补【贴,资金等?财政性?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!本条规定的补贴【
! ,第二十八条 — 失业人员在领【。。取失业?保险金期《间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停》止,。领取失业保险—金,并,。同时停止享受其他】失业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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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一)重新就》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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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应!征服兵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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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!)移居境外》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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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四)按?月享受?基本养老保险待【遇,的;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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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无正!当理:由累计三次拒—不接受?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!门或者?机构介绍的适当工】作或者提《供,的培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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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失业—人员在领取失业【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!监执:行或者被《强制隔?离戒毒的中断—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!业保险金领》取,期间中断计算中【断原:因消除后《失业人员可以—继续申领《失业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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