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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养老!保险待?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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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被保险人经!社会保险部门资【格审查符合下列【条,件之一的按》月领取养老金直【到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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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一)1998【年7月1《日后参加工作—达到法定退休年【龄缴费?年限累计满十五年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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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1!。998年7月1日】前(不含《。本日)参加工作达到!法定退休年龄—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!
】 ,。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!被保:险人(含出境定居】人员)必须每年【。提供:生存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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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 养?老保险缴费》年限指单位和被保】险人都?按规定标准缴—费的年限缴》费年限按实际缴纳】养老保险费的月【。份累计?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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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998【年,7月1日前(—不含本日《)被:保险人己参加社会】养老保险的》年限计算为缴费【年限国有和县以上】集体所有制》单位的原干》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!实施广东省》职工: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!定前按照《国家原规定》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!缴费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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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条: 符合本条例第十!五,。条第(一)项—规,定的被保险人养老】金,由,基础养老金》和个人帐户养—。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!时的:基础养老金月标准】为所在市上年—度职工?月平均工资》的百:分之二十个人—帐户:。养老金月标准为【个人帐户储存额(含!利息下同)除以12!0
【 《基础养老金从—社会养?老保:险,基金中支付个—人帐户养老金—从个人?帐户中支《付养:老金每年《7月调整《所在市上年》度职工平均工—资负增长时不—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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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符合!本条例第十五条第(!二)项规定的被保】险人养老金由—基础养老金、个人帐!。户养老金和过渡性】养,老金组成《退休时每《月领取的《基础养老金和—个人:帐,户,养,老金的标准、养老金!的调整以及来源【按前:条规定执行过渡【性养老金从社会养老!保险基金《支付具体计发办法由!实施细?则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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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—1,998年7月1日后!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!达到法定退》。休年龄缴费年—限不满十《五年的不得领取【。。基,础养老金只》能一次领取》其个人帐户》。储存额同时终—结养:老保:险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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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?998年7月—1日前(不含本日)!参加工作《的被保险人达到法】定退休年龄缴费【年限不满十》年的不得领取基础养!老金和过《渡性养老金只能一次!领,取个人帐《户储存额和一—次性:老年津贴《同时终结养老保险】关系一?。次性老年津贴从社】会养老?保,。险基金支付其标准】由,实施细则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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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 199【8年7月1日前【(,。不含本日)》已经离退休》的被保险人保持原】养老金水平统—一按基?础养老金和过—渡性养老金调—整
】 第二十—一条:。 被保险人—退,休前出?。境定居个人帐户储】存额退还给被保险】人同:时终结养《老保险关系被保险】人退休后出境—定居由社《会保险部门继续【支,付养老?金
【 被保险【人死亡个人帐—户储存额退》还给其法定继承人】无法定继承人的【转入:社会养?老保险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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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二条 被!保险人退休后死亡】的丧葬费、》供,养,直系亲属救济费【、,生,活,。困难补?助费由社会保险【部门按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发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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