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养老保险管理
!
:
》 第》二十三条 养老保!险基金管理按国【家规:定执行
—
《 ?养老保险基金按【。照国家规定》的城乡居民》储蓄存款同期—利率:计息利?息全部转入养老保】险基:金
:
,
:
《 第二十四—条 单位在取得】营业执照或获—准成立后的三—十,日内必须向社会保险!部门办?理养老保险》申报手续;》单位变更、终—。止或人?员增减、变动时必须!在十五?日内向社会保—险部门办理变—更、终结养老—保险关系手续
】
《 第二十五条! 社会保险—部门必须《为单位?和被保险《。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!档案被保险人—。跨统筹范围变换【工作单位时必—须办理?养老保险关》系和基金转移手【续
【 第二十六】条 养老保—险基:。。金必须实行全—。额征收、全额拨【付,任何单?位不得挪用》、截:留
—
养老金】实行社会化发放【
,
— ?第二十七条 — 养:老保险基金实行全】省统:一核算
》
:
—在,养老保?险基金?实行全省统一核【算前各市(地级及】地级以?上的市下《同)、县(含—县,级市、区下》。同)按养《老保险基金》征收总额的一定比】例向省、市社会【保险部门上缴调剂金!用于对养老金发放】困难:地区和企业进行调剂!各地应上缴的调剂】金由省或市社会【保险部?门开具缴款通知【书通知?开户银行扣缴—。各地不得拒付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