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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章 :合,伙人的权利和义务】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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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》 , 在合伙—存,续期间各《合伙人的《出,。资、合伙经营期间所!取得:的财产以及所有以】合伙名?义取:得的其他财产、【权益均为合》伙财产?由合伙人共有并由合!伙经: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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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— 合伙财产在合伙!清算前不得分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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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任何人不得以其对某!。一合:伙人的债权》与,其对合伙所负的【。债务相抵《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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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!合伙人为合伙经【营而垫支《的费用以《合伙财产偿》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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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每一—合伙人按合伙—。协议或?者其他合伙人的授权!。进行的一《切,经营活动由合伙承】担,民事责任
【
》 , 在:执行:。合伙业务中因—合伙人的过错—致使他人遭受—损害的由合》伙承:担民:事责:任,
《
?。 合伙人擅【。。自使用合伙的名【义进行与合伙业务】无关:的行为?由该合伙人》个人承?。担其民事责任
!
— ,第十二?条 合伙人对!合伙事务有》同等:的决定权《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!行使表决权但合伙】协议另有《约定:的除外?
! 第十三条》 《合伙事务可以按【照合伙协议的约【定由多?数合伙人《同意决定但是下列】事项应当经全体合】伙人一致同》意
! —(,一)修改或者补充】合伙协?议;
! : (二【)吸收新的合—伙人;
!。 —。 (三)》申请:贷款;?
—。 【 (四)典》当、抵押《或者处分合伙—财产;
》
— , , 《(五)合伙》人转让权益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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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,。 , (六)合—伙终止
】
第十【四条 不参】与合伙事《务执行的合伙—。人有权监督、检【查合:伙的事?务查:阅合伙帐簿》和文书
】
《 第十五《条 合—伙人按?照,合伙协?议,约定的?。利润分配《比例或者出资—比例:分享利润
》
【 , 第十六《。条 全体合伙!人对合伙的》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!带责任?
— 《合伙人之间按照合】伙协:议约:定的债务承担比例】或者出?资比例承担债务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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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偿还合伙债!务超过自己》应当承担数》。额的:合伙人有权》向其他合伙》人追偿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