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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入伙】、退伙与合》伙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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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十七条》 ?。 新入伙的合伙人】与原来的《合伙人处《于同等的地位依【照合伙?协,议享有权《利承担义《。务但入伙协议另有约!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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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八条 — 合伙未规定经】营期限的各合伙人可!以,声明退伙;》合伙规定《有经:营期限的合伙—人,严重违?约其他?合伙人可《以声明?退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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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九条 ? 合伙人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即退【。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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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一)死亡;
】
《
【 (二《)丧失民事》行为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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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!)被合伙《。除名
》。
》 第二十》条, 某一—合伙:人严重违约经其【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!以将其除《名,除名决定应当及时通!知被除名《。的合伙人
!
第二十一!条 合伙人退!伙时合伙应当立【即进行结算给退伙人!分配其损益结算应当!以退伙时合伙财【产,的状况为准
】
【退伙:时,尚未了结的合伙【业务待了结后再【。行结算分《配损益
【
?。 ?第二十二条 — : 退伙人的利益按合!伙协议约定的方式退!还,;合:伙协议未《约定的?应当以现金》退还但经《合伙人与退伙人协商!同意也可以其他方】。式退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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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—条 合伙【人退伙后对其参加】合伙期间的债务应当!承担无限《连带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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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?。四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《的合伙终止
【
》 【(一)经营期限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!。延期的;《
【。 (二!)合伙协议》约定的终止事—由出现;《
《
— 《(三)合伙人一【致同意终《。止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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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因】违法经营《被登记机关》。吊销:。。营业执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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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终!止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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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合伙终止!后应:当进行清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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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合伙财产清算】时应:先清:。偿债务;剩余的合】伙财产按照合伙【协议约定的出资【。比例或者利润分配比!例返还和分配给合伙!人
】 : 第二?十六条 合】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!伙债务?的应当?由合伙人按照约定的!债,务承担比例或—者出资比例以各自的!财产:清偿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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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合伙人中有不能】清偿的其债务—由其他合伙人平【均分担但债》权人有权《。向该合伙人追偿
】
《
第二【十七条 合】伙终止后原》合,伙人仍然应》当对:合伙存续期》间的债?。务负无限连带责【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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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,八条 —合伙清算终结后应】当立即到原》。。登,记机关办理注销【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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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合伙!纠纷由合伙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!。致的合伙人可以按照!合伙协议约》定的方式《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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