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?入伙、退伙》与合伙终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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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, 第十七条 ! 新入伙的》合伙人与原来的【合伙人处于》同,等的:地位依照合伙协议】享有权利承担义【务但入伙协议另【有约定?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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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八条 》 合伙未规定经营期!限的各?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!;合伙规定有经营】期限的合伙人—严重违约《其他合伙人可以声明!退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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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九条 【 ,合伙人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即退伙—
!。。 :。 (一)死【亡;:
【 》 (二)》丧失民事行为能【力;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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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: ?(三)被合伙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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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二十条《 , : 某一合《伙人严重违》约经其他合伙—人一致?同意可以《将其:除名除名决》定应当及时通知【被除名的合伙人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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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,十一条 【合伙人退伙》时合伙应《当立:即进:行结算给退伙人分】配其损?益,结算应当以退伙时合!伙财:产的状况为准
【。
】 退伙时尚》未了结的合伙业【务待了结后再行【结算:分配损益
—
》 第二十二条 ! 退伙人的【利益按合伙协议【约定的方《式,退还;合伙协议未】约定:的应:。。当以现金退还但【。经合伙人与退伙人】协商同意也可以其】他,方式退还
》
?
第二】十三条? 合伙人【退伙后对其》参加合伙期间的【债,务应当承担》无限:连带责任
】
? 第二》十四条 —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合伙终止
!
— 》(一)经营期限【届满合伙人》不再要求《延期的;
!
, ? 《 (二)合伙协议约!定的终止事》由出现?。;,
:
! : (三)合伙人【一致同意终止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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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因违法经营!被登记机关吊销营】。业执: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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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 《 (五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终?。。止情形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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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五条 — :合伙终止后》应当进行清算
】
【 合伙财产清算时应!先清偿债《。务;剩?。余的合伙财产按照合!伙,协议约定的出资比】例或者利润分—配比例?。返还和分配给合【伙人
—
第【二十六?条 合伙【财产不足以清偿【合伙债务的应当由合!伙,。人按照?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!或者出资比例以各自!。的,财产清偿
【
合】伙人中有不能清偿的!。其债务?由,其他合?。。。伙人平均分担但债】权人有权向该—合伙人追偿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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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七条 】 合伙终止后原!。合伙人仍然应当对合!伙存:续期间的债务负无】限连:带责任
】
第二十八!条 合伙清算!终结:后应当?立即到原登记机关】办理注销《。登记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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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第二十九条 】 : 合:伙纠纷由合伙人【协商解决协商不【一致的合伙人—可以按照合伙协【议约定的方》式,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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