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:
》
第一条! 为了规范】合伙的组织和经营】行为保?护合伙、合伙人【和债权人的》合法:权益维护《社会:经济秩序根据—中华:人民共和国民—法,通,则等法?律、法?规的规定制定本【条例
【
:。 第二条— 本条例所】称合伙?是指两个以》上公民按照协议【出资共同《经营共同分享利【。益并:对合伙?债务承?担无限连带责—任的经济组织—形式
《。
】合伙字号不得使用“!公,司”字?样
:。
,。。
?
: 第三条— 合伙应当】订立书面《合伙协?议合伙协《议依法订立即对【全体合伙人具有【约束:力
】 , 第四《条 : 合伙协—议应:当载明下列主要事】项
:
:
】 : (一)合》伙的字号和住所;
!
【。 《 (二《)经营范围》;
《。
! (三)》合伙人的姓名及【其住:所;:
》
【 (四)出资数额!和出资方式》;
】 (五!)合伙人的权—利和义务;
】
《 》 (六)财务与会!计制度;《
— 》。 ?(七)利润分配和】债务承担;
】
:
】 (八)经营期【限;
?
! (九)【入伙与退伙;
!
】 (十)合伙】终止:;
【 : ? ?(,。。十一)违《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!方式
【
《 经全体合伙人协】商一致可以》修改或者补充合【伙协议
》
,
,。
第五】。条 《 合伙人可以—用,货币、实物、—土地使用权》、劳务、《工业产权及》其,他技术出资
】
,
》。 ,非货币?。的,出,资必须折成货—币记:录在合伙协议—中
》
》 第六条《 , 设《立合伙?应当: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!部门(以下简称登】记机关)申请登记】
— 申请合伙登!。记应当提交下列文】件、证件
【
,。
【 (一)合【伙申请书;
—
《
】 (二)合伙—协议;
【
,
? —(三:)合伙人姓名—及其住?所;
! 》 (四)合伙【经营:场所使用《证明;
! :。 , : : (五)法》律、法?规规定的其他文件
!
》 登》。记机关?应当自收到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!。日内作出《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!准予登记的》发,给营业执照;—不予登记的应当书】面答复
—
合伙!登,记事项发生变化【。时应当?到原登记《机关办理变更登记
!
,
,
【第七条? 合伙经营】应当依法纳税
】。
— 合伙的》合法权益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