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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 法律责任! —。 :    第五十三】条  ?用人单位连续拖欠】或者克扣劳》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!或者情节特别—严重的人力》资,源,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!。令其改正《并,作出行政处理—决,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!期限内?拒不执行行政处【理决定的人》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】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!法院强制执行— ?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:四条  用人单【位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县级以】上人力资源社会【。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:逾期未?改正的可以对—用人单位《处以五千元以上【一万: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!对其: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!元以上五千》元以下的罚款—: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—未,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!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!劳动者的; 】 :。  :。 ,   ?  : (二)未以货币形!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!; : ,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三)未在终止!或者解除劳动关【系,当日结清并》一,次性支?付劳动者工资的【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?)未如?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!的; 【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未向劳动者—本人提供其工资清单!的 》。     —第五:十,五条:  :施工总承包单位、】分包:单位违反本条—。例规定未实行用工】实名管理、工资支】付,专户管理等制—度的由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处《以五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《的罚款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五十六【条  用《人单位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!会保:障,部门分别责令限【期,支付劳?动者的?工资报酬、劳动【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!工资标准的差额、加!班或者?延长工作时》间的工资逾期不支付!的责: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!金额百分之》五十以上《一倍以下的标—准计算向劳》动者加付赔偿金【:(一)《拖,欠或:者,克扣劳?动,者工资?的;(二)支付劳动!者工资低《。于当地最《低工资标准的;(三!)拒不支付或者【不按照?规定支?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!长工作时间工—资的 《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—七条  用》。人单: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?人力: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视!情节:轻重处以二千元【以上二万元以下的】。罚款: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拒绝、阻碍劳动保】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!。执行公务《。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二)不按照】人力资源《社会保障《部门的要求报送书】面材料、隐瞒—事实真相、出具伪】。证或者隐匿、毁灭证!。据,的; 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经人力】资源社会保》障部门责令改正拒】。不,改,正或:者拒不履行》。人力资源《社会保障部门—的,行政处理决定的 ! 《    第五十八条!  对采取》。逃匿等方式》拖欠工资致使—劳,动者难以追偿其【工资而?引发:严重影响公共秩序】事件的用《人单位?的法定?代表人或者经营【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!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】 ?    《 因用人单位拖欠、!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!影响公?共秩:序事件?的用人单位法定代】表人或者主要经营】者,应当在二十四小【时内到现场协助人】。力资源社会保障【部门处理事件—;未到现场的由【人力资源《。社会保障《。部门处以一万—元以:。上五万元以下—的罚款 》 ?     第五十九!条  政府投—资工程项目因拖欠】工程款引发拖欠【、克扣劳动》者工资的追究—。项目负责人的—责任 ?  —   第六十条  !人力资源《社会保障部》门及其?工作人员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。。其上级行《政,机,关或者监察机关【责令改正;情—节严重的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:分,: 《 ?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(一)未建立【。。用人单位工资—。支付违法行为举报】制度的;《 《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未为举!报人保密的》;,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三)未依法及时处理!劳动者举报》。或,者工会组织按照【本条例第五十一条】规定:提出的处理建议的】;   ! ,。    《 ,(四:)发生群体性—。事件未启动》应急预案的 !     第六十!一条  人力—资源社会保障部【门及其工《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可以根据—情节轻重给予主【要负责人及直接【责任人员行政处【分;构成犯罪的由】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!事,责任: 《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【)玩忽职《守、滥用职权的【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》)利用职权谋取私利!的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泄露用人单位!的商业秘密的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