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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法: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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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五十三条 用人!单位连续拖欠或者克!扣劳动?者工资二个月以【上,或者:情节特别严重的【人力:资源社会保障—部门:应当责令其》改正并作出行—政处理?决,。定用人单位在—规,定,的期限内拒不执行行!政处理决定的人【。力资源社会保障【部门可以依法申请】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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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四《条 用人单—位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—。由县级以上人力资】源社:会,保障部门责》令限: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!的可以对《用人单位处以五【千元以?上一万元《以下的罚款并—。可以对其法定代【表,人,处以一?千,元以上五《千元以下的》。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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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,。一):未依法制定工资【支付制度并告知【本单位全体》劳动者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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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二)未以货币形式】支,。付劳动者工》资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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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《 (三)》。未在终止或者解除】劳动关?系当日结清并一次】性支:付劳动?者工资?的;:
】 —(四:)未如实编制工资】支,付台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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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五)【未,。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其!工资清单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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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第五十五》条, 施工《总承包单《位、分包单位—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未实《。行,用工实名管理、工】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!度的由人《力资: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!限期改?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!以上十?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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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,。十六条? 用人单位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!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!别责令?限期支付劳动—者的工资报酬—、劳动?者,工资低于《当地:。最低工资标准的【。差额、加《班,或者延长工》作时:间的工资逾期—不支付的责令用人】单位:按,照应:付金: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!。倍以下的标准—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!偿金:(一》)拖欠或者克扣劳】动者工?。资,的;(二《)支付劳动者工资】低于当地最》低工资标准》的;(三)拒不【支,付或者不按照规定】支付劳动《者加班或者延长工】作时间工资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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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第五:。十七条 用人【单位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人力—资源社?会保:障部门视情节轻重】处,以二千元以上—二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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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—)拒绝、阻碍劳【动保障?。行政: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!务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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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二)不按照人力资】源,社会保障部门的【要求报送《书面材料《、隐瞒事《实真相、出具伪【证或者隐匿、毁灭证!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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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《)经人力资源社会保!障部门责令改正拒】不,改正或者拒不履【行人力资源社—会保障部门的行政】处理决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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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八条 ! 对采取逃匿等【方式拖欠工资—致使劳动者难以追】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!影响公共秩序事【。件的用?人单位的《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!者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!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,。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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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因用人单位拖—欠、克扣工资而引】发严重?影响公共秩序—事件的用人单位法】定代表人或者主【要经:营者应当《在二十四小》时内到现场协—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!部,门处理?事件;未到现—场,的由人力资》源社会保障》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!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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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九条 —政府投资《工,程项目?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!欠、克扣劳》动者工资的追究项目!负责人的《责任
】 第六十【条, ,。。 人力?。。。资源社?会保障部《门及其?。。工,作,人员违?。反本条?例规定有《下列:行为:之一的由其上级行】政机关?或者监察机关责【令,改正;情节严重的对!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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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,(一)未建立—用,人单:位工资支付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】的;
】 【 (二)未为举报】人保密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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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!),未依法及时处—理劳动者《举报或者工》会组织按照本条例第!五十一条规定—提出的处理》建议的?;
】 : (四)】发生群体《性事件未《启动应急预》案的:
— 第六十一】条 : 人: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】门,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可以【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!要,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!员行政?处分;?。构成犯罪《的由: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刑事责》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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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(一)玩!忽,职守:、滥用职权的—;
【 : ? : (二)利用职【。权谋取?私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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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三?)泄露用人》单位的商业秘密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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