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监督:管,。理
:
?
【 第五十条 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依,法对工?伤保险?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!基金:的支付情况进行监】督
【 《财政部门《和审计机关依法对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】支、管?理情况进行监督
!
— 各级《社会保险经》办机构应当》建立健?全内部?审计制?度
! 社?会保险?监督委员会依法【对工伤保《险基金的收》支、管理《情,。况实施?。社,会监:督
《
,
第五十!一条 《工会组?织依法维护工伤【职工的合法》权益:对用人单位的工伤】保险工作实》行监:督
:
【 第五十二条 !职工有权监》督用人单位参—加工伤保《险及缴费情况—。用人单?位应当?向职工如实通告因工!伤亡、参加工伤保】险和缴费情况
!
— 第五十《三条 用人单【位和职?工有权向社会—保险费征《。收机构和社会保【险经办机构查询【本,单位工伤保》险缴费和《工伤保险《。待遇:支付情况社会—保险费征收机构【和,。社会保险经办机【。构应当提《供相应的查询、【咨询服务
—
第!五十四条《 职工与》用人单位发生—。工伤待遇方面的【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!议的有关《规定处?理
! 第五十五条 】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!可,以依法申请》行政复议《也可以依《法向人民法》院提起诉讼》:
—
《。 : ?(一)申《请工伤?认定的职工》或者:其近亲属、该职工】。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!申,请不予受理的决【定,不服的;《
:
! ?(二)申请工伤【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!亲属:。、,该职工所在》单位:对工伤?认定结论不服—的;
—
》 (—三)用?人单位对社》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!。的,单位缴费费率不服】的;:
,
:
— , (四—)签订服务协—议的:。医疗机构、康复【机,构、辅助器具配置】机构认为社会保【险经办?机构未履《。行有关协议或者【规定的;
》
《
《 (五)】工伤职工或者—其,。近亲属对社会保【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!伤保险待遇有—异议:的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