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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章 工伤保险—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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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四十四条 工伤保!险基金的构成—: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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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一)用!人单:位缴纳的工伤保【险费;
! 【 ,(二)工伤保险基】金的利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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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:(三)滞纳》金;
! 》 (四)》财政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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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五)法律、】。法规规?定的其他收》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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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,十五条 工—伤保险基金》根据:以支定收、收支【平衡的原《则筹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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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统,筹地区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每年根据用】人单位工伤保—险费使用《、工伤发生率等情】况按照国家》规定的行《业,差别费?率及:行业内?。费率档次确定—单,位,缴费费率
【。
第】四,十六条 》工伤保险费由用【人单位?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!工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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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【单,位,缴,纳工伤保险》。费的:数额为本单位职工】工资总?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!之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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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【以按照工资总—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!行业其缴纳》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!式按照?。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— 第四十七】条 工《伤保险基金》实行地?级以上市统》筹
【 工伤—保险基金应》。当建立储《备金市级统》筹按照工伤保险基金!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!。五,建立储?备金:。其中市级储备金留】存,。百,分之十?向,省级储备《金上解百分之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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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备金】用于重大事》故、职业康复—、伤残?人员:异,。地安置和《基金:不敷使用时的—调剂
】 市级—储备金不足支付的】由省级?储备金调剂、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】府财政垫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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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八条【 工伤保险基金】存入社会保障—基金财政专户并按】照,同期城乡居民—储蓄存?款利:率计息所得利—息全部转入》工伤保险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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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!条 工伤》保险基?金用于下列支出【项目:
! 《。 ? (一)工伤保【险待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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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职业】康复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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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工!伤取证费和劳动【能力鉴定《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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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工—。伤预防费
【。
? 前款第二项!。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结!存的工伤《保险基金《三分之一的比例【第,三项:按照不超过上年度】。工伤保险《基金实际收缴—总额百分之二—的比例?由社会保险经办机】。构于每年九月提出下!年度的用款支出计划!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!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!同意后列《入下: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!出预算?下年度据实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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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本条【例第四十七》条第二?款规定的《储备金足额留—存和本条第一款【第一项、第》二项、第三》。项规定?的费用?足额支付《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!超过上年度工伤【保险基金《实际收缴总额—百分之?五的比例《提,取工伤预防费提【取的费用由社会保险!经办机构会》同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部门于每—年,九月提出下年度【。的用款支出计划报同!级社会保险行政【。部门和财政部—门审核同意后—列入:下年:度工伤?保险支出预算下【年度据实列》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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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【伤预防费、工伤取证!。费和劳动能力鉴定】费作为专项经费【管理使用专项经【费管理使用按—照国家和《。省的: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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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任何单位或—者个人不得将工伤】保险基金用于—投资运营《、兴建或《者,改建办公场所、发】放奖金或者挪—作其他?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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