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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 】。工伤认定 — 》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。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!一,的应当认定为工伤:!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)在!工,。作时间和工》作,场所内因《工作原因受到事【故伤:害的;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?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!场所内从《事与工作有关的预】备性或者收》尾性工作受到事【故伤害?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在《工,作,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!履行工?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!外伤害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。)患职业《病的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【因工外出期间由【于工作原因受—。到伤害或《者发生事故下—落不明?的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(?六)在上下班—途中受到《非本:人主要?责任的交《通事故或者城—市,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!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!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法?律、:行,政法规规定应当【认定为工伤》的其他情形 —    】 第十条 》 职工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的视同《工伤: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在工作【时间和工作岗位突】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!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!无效死亡《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二)在》抢险救灾等维护【国家利益、》公共利益《活动中受《到伤害?的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因》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!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!位食堂?就餐造成急性中【毒而住?院抢救治疗并经县】级以上卫生防疫【部门验证的; 】。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由用人】单位:指派前往依法—宣布:为疫区的《地方工作而感染【疫病的; 【 :。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五)职工】原在:军队服役因战—、因公负《伤致:残,已,取得革命伤》。残军:人证到用人》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】  【。   职工有—前款第一、二、三、!四项情形的》。按照:本条例的有》关规定享受》工伤保险《待遇;职工》有前款第五项情【形的按照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】享,。受除一次性伤—残补助金以外的【。工伤保险待遇 】。     】。。第,十一条  职工本条!例第九条、第—十条的规定》但是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不》得认定为《工伤或?者视:同工伤?: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故意犯罪的;【 ,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醉酒或!者吸毒的;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自残或!者自杀的; !   《。 ,     (四)】法律、?行,政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情形 【     第十二!。条  用人》单位应当在职工【发生事故伤害—或者按照《职业病防治法—规定被诊断、鉴定】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!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!社会:保险行政《部,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!伤,害发生之日或者按】照职业病防》治法规定被诊断、】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!三,十,日内向统筹地—区社会保《险行: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!申请:遇有特殊《情况经报社》会保险行政部—门,同,意申请时限》可以适当延》长   ! , 用人?。单位未按照》前款规定提出工【伤,。认定申请的该—职工或者其》近亲属?、工会组《织自事故伤害发生】之日或者《。。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】规定被?诊断、鉴定为职【业病之日起一—年内可以直接向用】人单位?。所在地统筹》地区社会保险—行,政,部门提?出工伤?认定申请 【 ,     用人】单位未在本》。条第一款规定的时】限内提交工伤认定】申请的在提出工伤】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!。符合本条例规定的】。工伤待遇《。。等有关费用由用【人,单位承担 【  《   第《十三条  》未参加?工伤保险的职工【发生事故伤害或者】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!。病的由用人单位【生产:经营所在《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!负责工伤认定—    ! 第十四条  【提出工?伤认定申请应当【提交:下列材料: — : ?  :  :  :  (一)工伤认】定申请?表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二)用?。人单位与劳动者存】在劳动关《系(包括《事实劳动关系)【的证明材料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三?。)医疗诊断证—。。明或者职业》病诊断?。证明书(《或者职业病诊断鉴】定书)? , ?     工伤】认,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!故发生?的,时间:、地点?、原因以《及职工伤《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! ?     —工伤认定《申请:人提供材料不—完整的社《会,保险:行政部门应当一次】性书面告知》工伤认?定申请人需要补正】的全部材料》申请人按照书—面告知?要求:补正材料后社—会保险行政部门应】当受理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】。五条:  :。社,会保险行政部—门受理工伤》。认定申请后根—据审核需要》可以对事《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!用人单位、职工、工!。会组织?、医疗?机构以及有》关部门?有协助工伤调查【和提供证据的—义务: 》     》职业病诊断》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!。照职业病防》治法: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!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!证明书或者职—业病诊断《鉴定书社会保险【行政部门不》再进行调查核实 】。 ?   《。  职工或者其近亲!属、工会组织认为是!工,伤用人单位不—认为:。是工伤?的由用人单位承担】举证责任 》 ?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六?。条,  社会保险—行政部门《应当自受理工伤【认定申请之日—。起,六,十日:。内作出工伤认—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!。申请:工伤认?定,的职: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!该,职工:所在单位 】     —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!受理:的事实清楚》、权利义务明—确,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!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!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!工伤:认定的?决定 ? 》    作出工伤】认定决定《需要以?司法机关或者有【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!的在司法机关或【者有关行政主—管,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!间作出?。。工伤认定《决定的?。。时限中止 》。 :  《   社会》保险行政部》门工作人《员,与工伤?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!系,的应:。当回避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