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?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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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条 】 为了保障因工作】。遭受事故伤害—或者患职《业病的职工获—得,医疗:救治和经济补—偿促进工伤》预防和职业康—复分散用人单位【的,工伤风?险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社会保险法、工伤!保险条例《结合本省实际—。制定本条例
!
—第二条 职工有依!法享受工《伤保险待遇的权利】本省:行政区域内的企业、!事业:单位、社会团体、】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!。金会、律师事—务所、?会计:师事务所等组织【和,有雇工的《个体:工商户(以下称用人!单位)应当》在,生产经?营所:在地依?。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!单位全部职工—或者雇工(》以下称职工》)缴纳工伤》保险费
】
: 国家机—关和:与其建立劳动关【系,的职工依照本条例】执行
—
第【三条: 工伤保险—工作应当坚持预防】、救治、《补偿和康复相结【合的原则
》
!第四条? 用人单位和职工!应当遵守有关—安全生产和》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!规执行安全卫—生规程和《。标准预防工伤事故】减少职业病危—害
《
— 第五?条 省人民政府】社会保险行》政部门?负责全省的工伤【保险:。工作组织实施本【条例
! , 市、《县(含县级》市、:区)人民政府社【会保险行《政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!工作
?
】 各级社《会保险经办机构具】。体承办工伤保—险事务
【
第六条!。 各级人民—政,府应当发展工伤【康复事业帮》助因工致《残,者得到康复和从【事,适合:身体状况的劳动
】
— : ,第七: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保证【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!和工:伤保险待《遇,的给:付,遇,有特殊情况工伤【保,险基金不敷》使用时由统筹地区】的人民政府给予补贴!
【 : 工:伤保险基金、享【受工伤保《险待遇的收入—按照国家规定—不征收税、费
!。
《 第八条— :工伤保险费由社【会,保险费征《收机构征收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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