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【 村庄建《设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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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》九条 各级—人,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!庄规划建设的指导】村庄建?设应当遵循先规划】后,建,设的原则鼓励—。。适度集中建设—村民住宅城》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应当免费》向村民提供具—有地方特《点和乡村特色的【住宅设?计图件
! ? 第五十《条 在村》庄规划确定的—建设用地范围—内使:用,集体所有土地—进行乡镇企》。业,、公共设施、公【益事业和其他工程】建设的建设单位【或者个人应当—向镇人?民,政府提交如》下,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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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—建设项?目批准、《核准: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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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二】)由村?民委员?。会出具的《书面:意见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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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(三【)建设工《程设计方案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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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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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!项,目需要占《用农用地的申请办理!乡村建设规划—许可证应当提供【农,用地转用证明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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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省人民政府】指定的镇人民政府】应当自收到》申请材料之日起【二十个工作日—内作出是否许可的】决定;不予许—可的应?当书面告《知理由
《
【 其他镇人民政】府应当?。自受理申请材料之】日起十个《工,作日内提出审—查意见报《城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城市、》县人民?。政府城?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应当自—收到:申请材?料和镇人民政—府,的审查意见》之日起二十个工作】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!决定:
!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应当载明建设项】。目,位置、建设范—围、建设《规模和?主要功能等》内容建?设单位或者个—人在取得乡》村建设规划》许可证后应当在一】年内办理用地审【批手续和施》工许可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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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一》条 ?在村庄规《划确定的宅》基地范?围,内,建设农村《。村民住宅的应当持】村民:委员: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!见、土?地使用证明、住宅】设计图件等材料向镇!人民政府《提出:申请由镇人民—政府报?城市:、县:人,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核发乡—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
】。 ? 镇人民政府—。应当自受理申请【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!日内将?申请材料《报送城市、县人民】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《部门城市《、县人民政府城乡】。规划:主管部?门应当自收》到申:请,材料之日起二—十个:工作日内作出是【否许可的决定并告】知镇:人民: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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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城:市,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可以委托镇—人民:。。政府核发《本条规定的乡村【建设规划许》可证:
— 第五十二】条 建设单位或者!个人应当《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!可的内容进行建【设不得擅自变更【;需要?。变更的应当经原许】可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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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取《。得乡村建设规—划许可?证的建设《工程开?工前建设单位或【者个人应当向城市、!县人民政府城乡【。规划:主管部门申请验【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当自受理》申请之日起十个工】作日内进行验—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!不,得开工
! 乡村建【设项目竣工后—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!符合乡村《建设规划许可的内】容向城?市、县?人民政府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核实
! : 城市?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可以委托《镇人民政府对—农村村民自建—住宅进行规划验【线和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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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三条 —在村庄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用—地范围内使用—国,有土地进行》工程建?设或者在城市、镇总!体,规划确?定的建设用地范围】内利用农村集体所有!土地进行农村村民】住宅建设的按照本章!第四节建设工—。程规:划管理的《。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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