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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【。 建设工程》规划管理 】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【条  在城市、镇】规划区范围内进【行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、道—路、:。桥梁和管线等工程】建设的建《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。向城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城乡规《划主: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!府指定的《镇人民政府申—请,办理:建,设工:程规划?许可证 】   ?  前款规》定的镇人民政府应】当在核发建设—工,程规划许可证—后向:所在地城市、县【人,。。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,门备案 》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一条  建】设单位?或者个人申》领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应当:持使用土地的证【明文件、《。建设工程设计—方案:和法律、法》。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!城市、?县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:主管部?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!定的镇?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规!划条件要求编制【修建性详细规—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!审定:的,修建:性详细规划属于原】有建筑物改建、【扩建的应《当同时?提供房屋产权证【明  】   城市、县人】民政: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或者省人民》政府指定的镇—人民政府依据经批】准的城乡规》划、规划条件—。、相关技术标准和】规范对建设工程设计!方案进行审查提出】。审,查意见符合条件【的核发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证 】    建》设,工程:规划许可证应当载】明,建设项目位置、【建设规模和》使用功?能等内?。容附经审定的建设】工程设计方案—总平面图 — ?     》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:应当在建设项—目施工现《场,或者其他显》著地点设置》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公告牌【载明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!件公告内容应当【真,实,。、有效不《。得隐瞒、虚》构 —     取得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一年后尚—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!可,机,。关办理?延期手续《延长期限《不得超过六个月【未办理延《期,手续或者办理—延期手?续逾期仍《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!划,许可证自《行,失效:。 —    《第四十二条  建设!工,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!规划条件《、,相关技?术标准和规范—文字标明的技术【经,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!示相一致《住宅、商业、办公类!。建设:项目的建设》工程:设,计,。。方案应当分类载明建!筑用途明《确公共场所、公用】设,施和物业管理用【房的位置、面积【 , ?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三《条  ?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!规,。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!设不:得擅自变更》;,需,要变更的应当经【原许可机关批准 ! : : ,   涉《及需变?更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的应》当先: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!划,。许可 —    》 因变更建》设工程?规划许可给利害关】系人合法权益—造成损失《的,建设单?位,或者个人应当依【法予以补偿》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四条 ! 分期建设的建设】工程:城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或者省人民—。政府指定的镇人民】政府:。可,以根据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!审查分?期建设?的内容、《范围分期核发建【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《 :    【 分期?建设的建设工—程应当符《合经审定的修—建性详?细规划、建设工程】设计方案总平面【图同一建设期的建设!内容应当《包括相应的配套设】施和绿地 》  —   ?第四十五《条  建《设工程开《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!人应:当委托?。具,有相应?测绘资质的》单位放?线并向城市、县【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。门或者省人民政【府指定的镇》人民政府申请验【线 : :     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或者:省人民政府指定【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!受理申请之日—起七个工作日内【进行:验线  !   未经验线【建设:工程不得开工—    ! 第四十六条—  建设工程竣工后!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、建设工程】验,。线,证明文件以》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!的,单,位出具的测绘报告】等材料向《城市、县人》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,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!。府指:定的镇?人民政?府申请规划条件核】实 :   【  城市、县人民政!府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或》者省人民政府指定】的镇:人民政府应当—自受:理申请之日起二【十个工作日内办理】核实:手续;?不,予办理核实手续的】应当书面告知—理由 》 : ,    《建设工程未办—理,规划条件核实—的,建设:单位:或者个人不》得组织竣工验收【产权登记机关不【予,办理产?权登记手续 — : ,     —建,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在竣工验收后—六个月内向》城市、?县人民?政府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或】者省人?。民,政,府指定的镇人—民政府?报送有?关竣工验《。收资:料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城,乡,规,划主管部门或者省】人民政?府指定?的镇人?民政府应当》将竣工验收资料交】由,城乡规?划,。建设:档案馆归《档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七条  房屋使用!人应当按照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或者房?地产:权证:。。书,载明的用途使用房】屋确需?变更房屋《用途的应当向城【市、县?人民政?府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!办理变更手》。续, ? :。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八条  在》城市、镇规划区【。范围内进行临时建】设,的应当向城市、县】人,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或—者省人民《政府指?定的镇人《民政府申请核发临时!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 】    临时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有【效期:不,超过二年《使,用期限?届满确?。需延期的应当在有】效期届满三十日【前向原?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!期手续延续期—限不超过一》年 —     》临时建设必须按【照批:准的用途使用不得】改变用途或》者转:让 :     !临时:建设应当在批准【的使用期限届—满前自行拆除恢复】土地:。原状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