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节 】建,设用:地规划管《理 ?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。 城市、县土地储】备年度计《划和土?地供应年《度计划应当与城乡规!。。划相衔接 】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六条  国有【土地使用《权,出,让前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!详细:规划提?出,拟出让地块的规划】条件规划条件—应,当明确出让地块的】位置、面《积、使用性》质、允许建》设的范?围、容积率》、绿地率、建筑【高度、建筑密度【。、基础?设施和公共服务【。。设施:配,套,、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要求等内》容需要编制修—建性:详细规划《的应:当在规划条件—中予以明确》  【 , , 规:划,条件及附图应当作为!国有土地使用—。权出让?合同的组成部—分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得!改变规划条件 ! ?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七条  《。。在城市、镇规—划,区范围内《建,设单位或者个人【向城市、县人—民政府土地主管【部,门申请划拨》用地的应当向—城,市、县?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申—请取得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 !     建设】单位:或者个人《申请核发建》设用地规划许—可,证应当提交有—关部门的批准、【核准、备案文—件使用?集体土地的还应【当,提,交村民委《员会出具的书面意】见, : ?     》建设单位或》者,个人取得建》设用地?规划许可《证后应当《在一年内向县级以上!地方人?。民政府土地管理部】门申请用地需要延期!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有效期届】满三: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!申请办理《延期手续《。一年内未申》请用地的《或者经申请》未获得用《地的或者申请延【期未批准《的建设用《地规划许可证自行】失效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八,条  以出让方式】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!的,住宅、?。商,业、办公类建设项】目应:当严格执行规划条】件不得改变用地性质!。不得提高容积—率不得降低绿地【率不得减少基—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】配套 —  ?   具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不受前款规定!限制: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!以依法?申,请调整规划条件【    !。 ,    《(,一)因城乡规划修】改导致地块》开发条件变化的;】。 :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因国家】和省重大项目—建设需要的; 【 ,。 :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(三)因城乡基础】设施、公共服务【设施和公共安全【设施建设需要的;】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他情形 【 :  《   调整出让用】地的规划《条件应?当先行按照规划编制!和审批的程序修改其!依据的控《制,。性详细?规,划 —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《。九条  国有土地】使用权需要分割【转,让的原规划条件【或,者经批准的修建【性详细规划、建【。设工:程,设计方?案总平面《图确定的道》路、广?场、公共绿地、【市政公用设》施,、公共?。服务设施等建设【。项目应?当在:分割转让合同中【明,确各受让方的—。实施责任 》  —   ?国,有土:地使:用权分割转让后各】受让方应当持分割】转让合同《等材料向城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申》请核发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