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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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—一般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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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二十六条 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根据当】地社会经济》发展需要作出城【乡建设?和发展的综合部署】将,其纳入城乡规划统筹!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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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实施省域城】镇体:系规划和城》镇,群协调?发,。展规划相关人民【政府应?当就区域基础设施】和公共服务设施共】建共享、环境保【护和生态建设—、相邻地区重点项】目衔接?等,问题进行协商协【商不成的由共同的】上一级人《民,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会:同项目主管部—门组织?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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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有关》部门:编制区域《性交通、生态—环,境保护、《能源、?通信、防灾减灾等专!项规划应当落实【省域城镇《体系:。规划的?要求:并与城?镇群协调发展规【划,。。相衔接相关建设项】。目的规划选》址应当符合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!城,镇群协调发展—规划的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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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七条 》 建:设用地和建设工【程应当符合城—乡规划依法》取得规划许可在【城市:、镇规划区范围【内核发建设用地【规划许?可证和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。可证在村庄规划区】范围内核发乡村建】设规划许可证按【照国家规《定,需要进行规划选【址,。审批的建设》工程:还应当申请》核发建设项》。目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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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《八条 开发利用城!市、镇地下空间应】当考虑人民防空【的,需要依法办理规划】。许可:
— 与地面【建设工程一并—开发利用《地下空间《的应当?与地面建设工程【一并办?理规划许《可;独立《开发利用地下—空,间的单独《办理:规划许可《
— 任何单位和!个人未经批》。。准,不,得擅自开《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!擅自改变经许可确】定的地?下空:间的使?用功能、高》度、层数和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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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二十九条 规】划许可或《者审批机关作出【许可或者《审,批决定前应当将【许可或者审批—内容:、申请人《和利:害,关系人享有的—权,利等事?项在政府网站、建设!项,目现场进行》公示:公示时间不得少于】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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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】。。请人、利害》关系:人对许可或者审【批事项提出异—议,。的许可?或者审批机关应【当及时处理》并回复处理》结果必要时》可以采?。取听证会或》者论证会等方式听取!各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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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条 建设项【目规划选址》审批或者规划许可机!。关对重大项目作出】审批或者许可决【定前可以以》政府购?。买服务的方式委托】具有相?。应资质?的单:位对建设单位或者】个人提?交的:材,料进行?技,术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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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》十,一条 规划—许可或者审批事项批!准后十五日内许可】或者审批机关—应当在政府》网站进行公告可【供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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