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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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节 :一,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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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第二十六《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《根据当?地社会?经济发展需要作【出城乡建设和发展的!综合部署《将其纳入城乡—规划:统筹实?施
! 实施省域城【镇体系规《划和城镇《群协:调发:展规:划相关人民政—府应当就区》域基础设施和公【共服务设施共建【共享、环境保—护和生态建设—、相邻地区重—。点项目衔接等问题】进行协商《协商不成的由共【同的上一级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会同项目主管】部门组织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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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有关《部,门编制区《域性交通、生态【环境保护、能源【、通信、防灾减灾】等专项?规划应当落实省域】。城镇体系《规划的要求并—与城镇群协调发展规!划相衔接《相关建设《项目的规划选址【应当符合省域城镇】体系规划《和城镇群协调发【展规划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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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》十七条 建—设,用地和建设工程【应当符合城乡—规划: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在!城市、镇《规划区范围内—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和?建设工程规》。划许:可证在村庄规划区范!围内:核发乡村建设规【划许可证按》照国家规《定需要进行规划【选,址审批的建设工程】还应当申请核发【建设:。项目选址意见—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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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—八条 开发利用城!市、镇?地,下空间应当考虑人民!防空的需《。要依法办理规划【。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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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与地面建设工程一!并开发利用地下空】间,的,。应,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!并办:理规划许可》;独立开发》利,用地下空间的单独办!理规:划,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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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任何单位和个!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!开挖建筑底层地【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许!可确定的地下空【间的使用功》能、高度、层数【和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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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九条 —规划许可或》者,审批:机,关,作出许?可或者审批决定前应!当将许可或者审批】内容、?申请人和利害—关系人享有的—权,利等事项在政府网】站、建设项目现【场进:行公示公示时间不】得,少于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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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请人、利害】关系人对许可或【者,审批事?项提出异议的许可】或,者审批机关应当及时!处理:并回复处理结果【必要时可《。以采取听《证会或者论》证会等方式听取各】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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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三十条 建设项!目规划选址》审批或?者规划?。许可机关对重大项目!作出审?批或者许可决定前】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!的,方式委托《具有相应资质—的单位对建设—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!材,料进行技《术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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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条 】规划许?。可或:者,审批:事项批?准后:十五:日,内许:可或:者审批?机,关应当在政》府网站进行公告可】供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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