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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 城乡规划的制【定和修改 !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一条  省—人民政府《根据:全国城镇体系规划】组织编制《省域:城镇体?系规:划报国?务院审批 !   ?  :省人民政府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会】同省人民政》府,有关部门、地级以】上市人民政府根据】省域: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!制城镇?群协调?发展规划报省人民】政府审批 】  ?   省域》城镇体系规》划和城镇群协调【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划!定区域?内城市?、镇的开发边—界和:编制:城市总体规划、【。。镇总体规《划并确定由》省,实,施,规划监?控的区域 !。  :。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。 城市人民政府负】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!规划并依照法定程】序报送审批 —     !城市总体规划—应当:包含市域城镇—体系规划《的内容 《    】 大、中城市—可以在总体规—划的:。基础上编制分—区规划对城市土【地利用、人口分布以!及公共设《施,、城市基础》。设施的?配置作?出,进一步安排对控【制性:。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!指导性要求其规划】期,限应当与总》体规划相一致— — ,   ?分区规划《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!规划:主管部门组织—编制报本级》人民政府《审批 —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三条 》 县人民政》府组织编制县人民】政府所?在地:镇的:总体:规划同时对县—域城镇、村庄的【发展布局《、资源保护和利【用重大设施》布局等作《出统筹安排》县,人民政府《组织:编制的总体规—划报送审批》前应:当先经?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,委员会审议常—务,委员会组成人员【的审议意见交—由本级人民政府【研究处理 》 , ?   ?  第十四条—  县人民》政府:所在地?以外镇的总体—规划由镇人民政【府组织编制》报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审批其中省人民政府!指定的镇其总体规】划由:地级以?上市人民政府审【批镇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的总?体,规划:报送:审批前应当先经【。镇人民代表大会审】议代表?的审议意《见交由本级》人民政府研究处【理 —。    《 第十五条》  城市、县人民】政,府应当?在城市、《镇总:体规划中确定编制】村庄规划的区域不在!确定区域内的村庄纳!。入城市或者》镇的规划管理区域 !。 :  《 ,  第十六条 【 村庄规划由镇【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经村:民会议?或者村民代》表会议讨论》同意后?报上一?级人民?政府审批 》 ?。     村【庄规划的编》。制应当符合农—。村实际情《。况满足村民生产【生活需求通俗易懂】明确村庄建设范围、!住宅建设布》局,、公共服《务,设,施和基础设施配【置、历史文化和自】。然风貌保护》等内容 !   ? 第十七条  【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和镇人民政府应当】。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!规划:依法报请批准和备】。。案 【    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】或者:城镇群协调》发展规划《确定的?由省实施规划监控的!区域其控制性详细】规划草?案的编?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!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意见?。;规划批准后应当报!省人民?政府备案《 》    《 控: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!办法由省《人民政府另行制【定   !  控制性详—细规划?的编制应当符合【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!标准和规《范综合考虑节约【和综合利用资源和】能源、减少废弃物】和有害物排放、保】护生态环境、保【障公共安全、—防灾减灾等》要求  !   第十八—条 : 特定地区》。总体规划由所—在地城市人民—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!民政府审批或者经】省,人民政?府审查同意后上报】 , 》    特定地区】控制性?详细规划的》编制和审批参照【城市控制性详细【。规,划的有?关规定执行 】 ,    》 第十九条  城市!、县人民《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》。。和镇人民政》府应当组《织编制重《要地块的《修建性详细规划也】可以: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!要求:建设单?位依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或者规划条【。件编制修建》性详细规划 !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城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!组织开展城》市设计?。。应当对一定》地域范围《内的空间形态—、交通系统及建【筑,物的造型、高度、色!。彩,。等内容提《出规划管理要求并】。纳入相应城乡规【划 《     【城,。。市设计的技》术规范由省》人民政府《城乡:规划主管《部门:制定 ? :    — ,第二十一条 — 城市、镇》规划区范围单独编制!的交通运输、水【利、电力、燃气、通!信、给排水》、环境卫生、绿化】。、消防、人民防空】、,住,。房,保,障、医疗、教育【、文:化、:体育等各《类,专项规划《涉,及土地利用和—空间布局的由相关】主管部门《会同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共《同组织编制》报城市?、县人民政府审批 ! ?  ?   各类专项规划!的内:容应当相互衔接、符!合总体规划》并纳入控制》性详细规《。划, :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二—条  ?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有关部》门依据总《体规:划组织编制》城,。市、镇地下空间开发!利,用规: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!批   !  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规划》应当包括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地!下空间综《。合开发利《用的目标、功能【分区:、开发规模、布【局和:实施时序;》 , 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 (二)禁止】、限制和适宜建设】地下空间《的范围?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:三)各类交通设【施、人防设施、【公共:服务设?施以及给排水、【。电力、通讯等市政设!施的布局安排—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,)环境保护要—求和:安,全保障措施 —    】 ,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应当落实地下空间】开,发利用规划的有【关内容?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条  城市—、县:、镇人?民政府应当》依据总体规》划编制近期建设规】。划近期建设规划【与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同步编制经【本级:人民:代表大?会常务委《员会或者镇人—民代:表大会审议同意后报!总体规划《审批机关备案 】。   —  城市、县—、镇人民政府依【据近期建设规划组】织编制年度》实施计划经本级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《或者镇人民代表大】会审议同意》后实施 《 ?  ?   编制近期【建设规划和》年度实施计划应【当依据总《。体规划的要求提出规!划年限内的建设用地!安排确?定近:期和年度的》重点建?设项目?明确其空间》分布和建设时序【年度实?施,计划应当与土地供应!年度计划相衔接【    ! 第二十四》条  城乡规划报送!。审批前组织》编制机关应》当依法将城乡—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!采,取论:证会、?听证会或者》其,他方式?征求专家和公众的】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!少于三十日 —    】 城乡规划批准前审!批机关可以委托承】担规划编制任务以】外的具有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】的机构对规划—草案进行《。技术审?查 《     经批!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在!政府网?站、: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!所公告并在政府网】站长期公《布村庄规划的主【要内容?应当由村民委—员会保存并在村庄公!共,场所公布以供村【。民查阅咨询 】    —。 未经公布的—城乡规划《。不作为规《划管理和城乡—建,设的依据《 , ,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五《条  经批准—的城乡?规划不得随》意修改依《法,需要:修改城乡规划的组织!编制:机关应当向原审批】。机关提出申》请获:得批准后依照规划】编,制和审批的》程序执行 !     仅涉及】单条支路走向、【。宽度或者单个地块】建筑高度、建—筑密:度等内容的控—制性详细规划修【改由组织编制—机关:提出调整方案采取论!证会、?听证会或者其他方】式征求专家、利害关!。系人的意见经原审】批机关同意后公布实!施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