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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 城!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! —     —第十一条  省【人民政府根据全国】城镇:体系规划组》织编制?省域城镇体系规【划报国务院审—批   !  省人民》政府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!府有关?部门、地级以上【市人民政府根据省】域城镇体系规划【组织编制《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!报省人民政府审批】 《     省域】城镇体系规划和【城镇群协调发展规】划用于指导划定区】域内城市、》镇的开发《边界和编制城市总】体规划、《镇总体?规划并确定由省实施!规划监控的区域 ! :。    》 第十?。。二条  城市—人民政府负责—组织编制城》市总体规《划并依照法定程【序报送审《。批 ? 《    城市总【体规划应当》包含市域城镇体系】规划的内容 — : , ,    《 大、中城市可【以在总体规划的基】础上编制分区规划】。对城市土地利用【、,人口分布《以及公?共设施?。、城市基础设—施的配置作》出进一步安排对控】制性详细规划的编】制提出?指导性要求其规【划期限应当与—总体规划相一致【 ? :。。   ?  分区规划由城】市人民政《。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:门组织编制》报本级人民政府【审批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】三,条  县人民—政府组织编制县【人民政府《所在:。地镇的总体规划同时!对县域城《。。镇、村庄《的发展布《局、资源《保护和利用重大设】施布局等作出—统筹安排县人民政】府组:织,编制的总体规划报送!审批前应当》先经本级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审议常?务委员会组成人【员的审议意》。见交由本级》人民政府研究—处理 《 :     第【十四条  》县人民?政府所在地以外【镇的总?体,规,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!编制报城《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审批其中省人【民政府指定的镇其】总,。体规划由地》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!批镇人民《政府组织编》制的总体《规划报送审批前应】。当先经镇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】代,。表的:审议:。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!府研:究处理 《 ?。     第十】五条:  城市、县人民政!。府应当在城市—、镇总体《规划中确《定编制村庄规划【的区:域不在确定区—域内:的村庄纳入城市【或者镇的规划管理区!域 【   ? ,第十六条  —村庄规划由》。镇人:民政府组织编—制经:村民会?议或者村民代表【会议:讨论同意后报上【一,级人民政府审批 !。。 : :    《村庄规划的编制应】当符合?农村实际情况满【足村民生产生—活需求通俗易懂明】确村庄建设范围【、,住宅建设布局、公共!。服务设施和基础【设施配置、历史文】化和自然风》貌保护?。等内容 》     第!十七条  城市、】县人: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?部,门和镇?人民政府应当—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!规划:依法报请批准和备】案   !  省?域城镇体系》规划或者城镇—群协:调发展?。规划确?定,的由省实《施规划监控》的区域其《控制性详细规划草】案的编制应当征求】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主管:部门意见;规—划批准后《应当报省人》民,政府备案 !     控—制性详细规》划的备案办法由省人!民政:府另行制定 【   —  控制性详细规】划的编?制应当符《合国家和省的—相关技术标准和规】范综合?。考虑节约和综合利】用资源和能源、【减少废弃《物和有?害物排放《、保护生《态环境、《保障公共安全、防灾!减灾等要求 ! ,   ?  第?十八条 《 特定地区总体【规划由所《在地城市人民政府】组织编制报省人【民,政府审?。批或者经省人民政】府审:查同意后上报 【 》    《特定地区控》制性详细规划的【编,。制和审批参照城【市控制性详细规【划的有关规定执【行,   】。 , 第十九条  城】市、:。县,人民政府城乡—。规划主管部门—和镇人民《政府应当组织—编制重要地块的修】建性:详细规划也可以根】据规划?管理的需《要要求建设单—位依据控《制性详细规》划或者?规,划条件编制》。修建性详细规划 】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条  城市!、县人民政府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门和镇人】民政:府组织开《展城市设计应—当对:一定地域范围—内的空间形态、【交通系?。统及建筑物》的,造型:、高度、《色彩等内容提出规】划管理要求》并纳入?相应城乡规划 !    — 城:市设计的技术规范】由省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》。门制:定 :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一—条  城《市,、镇规划区范围单独!编制的?交,通运输、《水利、?电,力、燃气《。、通信、给排水、环!境卫生、绿》化、消防、人—。。民防空、《住,房保障?、医:疗、教育、文化、】体育等?各类专项规划涉及土!地利用和空间—布局的由相关主管部!门会:同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共同组织编】制报城市《、县:人,民,政府审?批 《。 ?  :。 , 各类专项规划的内!容应当相互衔接、】。符合总体规划并【。纳入控?制性详细规划 !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二条  城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,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有关部门依据总】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!、镇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规?划报本级《人民政府《。审,批 《   》  地下空间开发利!用规划应当包括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地—。下空间综合开—发利用的目标、【功能分区、开发【规模、布《局和实施时序; !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】禁止、限制》和适宜建设地下空】间的范?围;  !。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,三):各类交通《设施、人防》设施、公共服—务设施以及给排水】、电力、通讯等【市政设施的布局安排!。; 》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环境保护要求【和安全保《障措施? ,     !。。控制性详细规划【。应当落实地》下空间开发》。利用规划的有关【内容 — , ,。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三条》  :城市、县、镇—人民:政府应当依据—总,体规划编《制近期建设规划近期!建设规划与国民经】。济和社会《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!本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,务委员会或者镇【人民代表大会—审,议同意后报总体规划!审批机关备案—    !。 城市、县、镇人民!政府依据近》期建设?。规划组织编制年【度实施计划经本级】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!人民:代表大会审议—同意后实施 】     编制!。近期建设规划和【年度实施计划应当】依据:总体规划《的要求提出规划年】限,内的建设用地安【。排确:。定近期?和,年度的重点建—设项目明《确其空?。间分布和《建设:时序年度《实,施计划?应当与土地供—应年度计划相衔【接 : ,     第!二十四?条  城乡规划报】。送审批前组》织编制?机关应当依》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!以公告并采取论【证会、听《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!求专家和《公众的意见公—告,的时间不《得少:。于三十日 —  》。   城乡规划批准!。前审批机《关可:以委托承担规划编】制任务以外的具有】城乡规划《编制资?质的机构对规划草】案进行技术审—。查,    ! 经: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!在政府网站、新闻】媒体或者专门场所】。公告并在政府—网站长期公布—村庄规划的主要【内,容应当由村民委员】会保存并在村庄公共!场所公?布以供村民查—阅咨询 【。。     未经公!布的城?乡规划不作为规划管!理,和城:乡建:设的依据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五条  经—批准:的城乡规划不得【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!改,城,乡,规划的?组织编制机关应【当向原审《批机关?提出:申请获得批准—后依照?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!。序执行 !  :  仅涉及单条【支,路走向、《宽度或者单个地块】建,。筑高度?、建筑?密度等内容的控制】性详:。细规划修改由组织编!制机关提出调整【。。方案采取论证会、听!证会:或者其他方式征求】专家、利害关系人】的意见经原审—批机关同意后—。公布实施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