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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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了加—强,城乡规?划,管理协?调,城乡空间布局改善】人居环境促进—城乡:经济:。社,。会全面协调可—持续发展根》据中华?人民:共,和国城乡规划法(】以,下简称城《乡规划法《)和有关《法律、行政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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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 本—条例适用于本—省行政区域》内城乡规《划的制定、修改【。、实施在规划区内的!建设以及对》。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!的保护等《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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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】条例:所称城乡规划是指】对一定时期内—城乡土地利》用和空间《布局以及各项建【设的:综合部署城乡规划】包括城镇体系规划、!城市规划、镇—规划、乡规划、村庄!规划和特《定地区规划城镇体】系规:划分为省《域城:镇体系规划和城【镇群协调发展规划】城市:规划、镇《规划、?特定: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!划和详细规划详【细规划分为控制【性详细?。规,。划和修建《性详细规《划
【 本》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!指经国家或者省人】民政府批准设—置的开发区、产【业园区以及其他成】。片,开发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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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条 城乡规【。划的编制应》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规划与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相【衔接并体现》主体功?能区规?划,的,。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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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!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!用和空间布局的【。应当符合城乡—规,划
【 第》四条: , 鼓励开展城市设】计工作城市设计应】当注重?历史文化和自然【风貌的保护》体现岭南文化和地】方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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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省《、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,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城》乡规划?管理工作其》他有关部门应当【。按照各?自职责做好城—乡规划管《理的相关《工作
】 市辖—区、特定地区设【立,。的城乡规《划管理机构》应,当服:从城市人民政府【城乡规划《主,管部门的统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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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人民政府应当【明确镇人《民政府?。办事机?。构承担村镇》。规划建设管理职责】
! 第六条 》 城:镇体系规划城—。市、镇、《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和!控制性详细》规划重?要地段的《修建性详细》规,划应当经城乡规划】委员会审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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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省城乡规划—委员:会的产?生、:任,期、议事规则等【有关事项由省—人民政府规》。定城市、县城乡【规划委员会的产生、!任期、议事规—则等有关事项由本级!人民政府规定—并,报上一级《人民:政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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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七,条 各《级人: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!。划的编制和管理【经费纳入本级财政】预算
】 村庄规【划编制和管》理经费应当在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预算中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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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省人—民政府?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应当: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城!。乡规划?。编制:和实施的技术规范】。向社会公布后实【施
! 地级以上市人民!政,。府可:以根据国《家和省的规定制定】适用于本行》政区域?的实施性《技术:规定:向社会公布》后实:施
】 第九条 】。城,。。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!应当遵?循公:。开、公平和公—。正原则保障公民【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对城乡规划的知【情权、参《与权和监督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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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省、城市和】有条件的县人民政府!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应当《建立城乡规》划管:理,信,息系统?推进城乡规划管理】信息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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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市、县和【有条件的镇人—民,政府应当加》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!。馆的建设和管理为】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查阅城乡—规划建设档案—提,供便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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