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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信访工作机构和人】。员
! 第十—条 :。 信访工《作机构是代表国家】机,关处理信访事项【的工作部门》
】。。 县级以上人【民代表?大会:及其: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政!。府、人民法院、人】民,。检察院应当设立信访!工作机构《配,备专职工《。作,人员:
! ,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工作部门及乡(】镇)人民《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》应当根据需要设【立,或,者,确定负责信访工作】的机构配备相应的】专、兼职工作—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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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国家—。机关的信访工作【机构履行下列—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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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受【。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!围内:。的信访事项并—向信访人《出具受理凭据—;
】 【(二)登《记、受理上级机【关及其?信访:工作机?。构交办、转送—的信访事项》;
【 】(三)向有权—处理:的国:家机关?及其工作部门、下】级,机关或者有》关单位?转,办、交办信》访事项?;
【 (!四)协调处理所【辖,地区、?单位之?间的信?访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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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五)对本》。。级,其他部门和下级机】关的信访工作进【行业务联系、—指导:。。和,检查总结交》流信:访工:作经验;《
【 — (六?)综合、研究信访情!。。况开展调查》研究:及时向?本机关和有关—部门提出完善法律】、法规和政》。策的意见、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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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七)向】信访:人,宣,传有:关,法,律、法规和政策提供!有关信访《事项的咨询服务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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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 (八)督【促检查信《访事项的处理情【况提出改进工—作和追究责任的【建议;
! 【 (九)《其他依法应当履【行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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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信访工【作机构应当》。在,信访接待场所—、本:机关网?站或者通过其他【方式:向社会?。公,布,以下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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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(一)信访工作机】构的通信《地址、电子信箱【、,受理电?话,。、接待?场所、?接待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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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【二)本机《关,信访事项受》理范围;《
— (!三):与信:访工作有关的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、【工作规范及信访【。事项的处理程序;
!
— ? (》。四)查?询信访事项》办理:情况的?方式;
】
》。 (》五,)机关负责人信访】。接待:日的安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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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 (六》)其他方便信—访人的事项
!
》 ,第十三条 国【家机关应《当,为信访工作机构提】。供必要的工作—。。条件设立《或者指定相》对独立的信访接【待场所提供安全【保障:配置相应的隔—离、监控、防护【、消毒、消防等设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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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信访工作》所需经费应》当列入本级年度财】政预算保《。障其:工作的开展
!
有计划!地培训信《访工:作人员提高其政治业!务素质?和工作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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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四条 !国家机关可》。。以邀请律《师或者其他法律【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!。为国家机关》、信访工作机构【和信访?人提供?法律咨询服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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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国家—机,关,。应当整合《。信访:信息资?源利用?政务网络建立互联互!通的信访信息系统达!到,信,访信息资源共享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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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十六条 国【家机关?信,访工作人员应当【坚持原则、作风正】派、公正廉洁、忠于!职守具有相应的法】律知识、政策—水平和一定》的协调?能力并自觉遵—守信访工作相关【规定
】 《第十七?条 信访工作【人员依法进行—的信访工作及其【人身:自由、安全受法律保!护
! 信访工作机构工!作秩序、设施—受,到破坏信访工—。作人员的人》身自由、安全—受到侵害时当地【公安:机关应?当及时处理依法【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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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与信访人和信】访事:项有利害关系—的信访工作人员及】其他有?关的:国,家机关工作人员【应当依法回》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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