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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章 承包经营权流】转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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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第十九条 】。 , ,。草原承包《经营权流转遵—循自愿、有偿、合法!的原则不得改—变,草,原,。的用途有利于发【展畜:牧业生产有利于【草原的保护》和建设
! 第二十【条 承—包期内承《包方因从事其它【职业:、无劳?力无能力经营草【原的应?当按:照承:包者:的意:愿保:留其草原承包经营】权允许其依法进行】草原承包经营权【流转
! 第《二十一条 草!原承包经营权—流转承包者和家庭成!员应当达成一致【。意见经发包方—同意任何组织和个】人,不得强迫当事—人进行草原承包经营!权,流转
【
草—原承包经《营权向本县以—外,的,组织或?个人流转的》。应当向自治县人民】政府草原监督管【理机构?申请报经自治县【人,民政府?批准
【
《 第二十二条 ! 草:原承:包经营?权流转的方式包括】转包、出租、互【换、转让方式
】
草!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期!。限不得超过原—承包合同期限
【
!。第二十三条 【 承包者将草【原,承包经营权》流转给第三》方承包者与发包【方的承包关系—。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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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二十四条 】 提倡草原承—包,经营:权,向畜牧业经》营大户流转发—展大规模、高效益畜!牧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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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五【条 草原承】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!双方应当签定书面】流转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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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草原承包经营—权流转合同的内【容,应当包括
【。
— 》(一)当事人—双方的基本情况【;
! (【二)草原的名称、】面积、四至界—限、等级;
—
,
! , (三)草—原用途;
【
】 (《。四)附属生产设【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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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(五:)当事人双方—的权利和义务;【
,。
! 《(六)流转的形式】、价款?及其支付方式;【
】。 —(七)流转》的期限和起止日期】;
】。 — (八?)违约责任
—。
— 第二十六条 ! 草原承—包经营权依法进行流!转的当事人双方应】当在签?定流转合同后—到自治县人民—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!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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