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承!包经营权《流转
《。
】 第?十九条 草】原承包经营权流转】遵,循自愿?、有偿、合法的原则!不得改变草》原的用途有利于发】展畜牧业生产有利】于草原?的保护和建设—
》
? :第二十条 》 承包期—内承:包方因从《事,其它职业、》无,劳力无能力》。经,营草原的《应,。当按照承包》者的意愿保留其草原!承包经营权允许【其依法进《行草原承包经—营权流转
!
? 第二十一条【。 : 草原承包经营】权流转承包者和家庭!成员应?当,达成一?致意见经发包方同意!。任,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!迫当事人进行草原】承包经营权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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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草原承包经营【权向本县以外的【组织或个人流转的应!当向自?治县人民政》府草原监督管—理机构申请报经【自治县人民政府批】准
【 第二—十二:条 草原承】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!包括转包、出租、互!换,、转让方式
】。
—。 草原承《包经营权流》转期限不《得超过原《承包合同《期限
【
? 第二十三条 】 承包》者将草原承包经营权!。流转给第《三方:承,包者与发包方的承】包,。关系不变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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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—四条 提倡草!原,承包经营《权,向畜牧业经营大【户流转发《展,大规模、《高效益畜牧业
【
:。
? 第二十五】条 《 草:原承包?经营:权流转当《事人双方应》当,签定书面流转合同】
:
】草原承包经营权【流,转合同的内容应当包!括
【 , (】一,)当事?人双方的基本情况】;
:
《
》 ? (二)草原的名称!、面积?、四至界限、等【级;:
,
《
【 (三)草原【用途;
! , 《 (四)—附属生产设》施;
】 【。 (五)当事—人双:方的权利和义务【;
【 : (【六)流转的形式、价!款及其支付方式【;
【。 》 (七)—流转的期限和起止】日期:;,
《
! (八)违约责任
!
《
第二十六!条 草原【承包经?。营权依法《进行流转《的,当事人双方应当在】。签定流转合》。同后到自治县—。人民政?府草原?监,。督管理机构备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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