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章 规划建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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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: 第十条 办【公用:房,的建设由市机—关局根据本市城【市总:体规划和办公用房】的使用现状及—需求按照优化整【合、相对集中、【完善:功能、提《高效率?的原则统一提—出,规划建设意见报市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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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十:一条 《各单位?可根:据需求向市机—关,局,提出办公用》房建:。。设项目申请市机【关局按照有》关规定?组,织评估论证提出审】查,意见报有关部门核准!后由各?单位按照《程序组?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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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【条 办公用—房建设项目的设【计、:施,工,、监理以《及工:程建:设,的建筑材料、设【备、设施等采购应当!严格按照省、市有】关规定进《行招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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